浙江湖州安吉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招聘大学生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公告

来源:安吉人力资源网 2021-08-27 17:29:21

安吉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学生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公告

 

根据《进一步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试行)》(安政办发〔2018〕9号)、《安吉县大学生从事基层公共服务岗位暂行实施办法》(安就创联发〔2018〕1号)等文件精神,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决定公开招聘大学生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1个,招聘人数15名,聘用期为三年。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要求及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

(二)因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安吉户籍(已取得毕业证书,毕业5年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报名时已取得毕业证书)、35周岁以下(1986年08月30日后出生);

(四)本次招聘大学生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为社银合作网点工作人员,共涉及全县9个乡镇街道的安吉农商银行网点(昌硕街道、灵峰街道、孝源街道、鄣吴、上墅、报福、孝丰、梅溪、山川)和6个安吉商会大厦网点,由考生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自主选择。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注册报名→资格初审→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体检及考察→公示及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注册报名

时间:2021年8月30日9:00-2021年9月8日12:00。

应聘人员登陆安吉县人力资源网招考系统(http://60.190.166.222:8001/yxks/)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1年8月30日9:00-2021年9月9日16:00。

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初审由安吉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负责。

(三)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1年9月10日9:00-2021年9月10日24:00。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http://60.190.166.222:8001/yxks/)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明确的要求参加考试。逾期未进行者,视作放弃应聘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四)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统一组织。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五)资格复审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资格复审对象。若笔试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客观题分数高的考生入围资格复审。

安吉县人力资源市场组织招聘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入围对象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入围对象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供报考岗位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户口簿、身份证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且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材料不全、所提供的材料与应聘岗位条件不相符或提供虚假材料者,不得参加体检。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体检。

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将在规定时间内在该岗位参加笔试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体检、考察

入围资格复审对象符合条件者入围体检环节。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市场统一组织,按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政策执行。

对入围体检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本人放弃,不足人员在同岗位进入对象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程序递补;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七)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安吉人力资源网上公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与安吉雷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三方协议,试用期为三个月,对不能按时报到的,视作放弃。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者解除三方协议。因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解除三方协议带来岗位空缺或录用人员在一年内离职的,可从本次面试环节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公示和试用期等按前款规定不变。时间截止到前一录用人员签约之日后12个月内。

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所有程序接受社会公开监督。联系电话:0572-5222291。

(二)对报考人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招聘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办针对本次考试的辅导培训班。

附件1:招聘岗位明细.docx

附件2:考试系统个人操作手册.docx

安吉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2021年0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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