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中山区招聘社区工作者76人公告

来源: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政府 2021-08-28 10:17:26

中山区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满足新时期和谐社区建设需要,结合中山区实际,经研究决定招聘社区工作者共76人,其中一般性岗位68人(以下简称岗位1),随军家属专岗2人(以下简称岗位2),社区残协专职委员6人(以下简称岗位3)。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二)热爱社区工作,热心社会管理,有责任、有担当,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各种办公软件;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作风正派、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无涉黑涉恶、违法违纪等行为;

(四)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应届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

(六)具有正常履行社区工作的身体条件。

(七)其他具体条件:

岗位1、岗位2和岗位3在满足以上条件的基础上,还应分别满足

1.岗位1:大连市市内四区(中山、西岗、沙河口、甘井子)户口(非农户);

2.岗位2:现役随军家属,大连市中山区户口,配偶单位位于大连市。

3.岗位3: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大连市市内四区(中山、西岗、沙河口、甘井子)户口(非农户),具有独立履行社区工作的能力。

岗位1、岗位2和岗位3不得兼报。

不得报考情形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不能报考的;

4.在读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学生。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信息查询

招考信息在中山区政府网站(http://www.dlzs.gov.cn)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

岗位1、岗位3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8月30日8:00至8月31日16:00。

岗位2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8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2021年8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非报名时间报名无效。

(三)报名方式:

报考岗位1、岗位3的人员须通过邮箱上传相关材料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上传报名材料原件的扫描件(PDF格式),打包压缩后发送到电子邮箱(邮箱地址为:zsqsgzp@vip.163.com ),电子邮件和压缩文件名均为:“岗位x+姓名+身份证号”,举例:“岗位1+张三+210203000000000000”,压缩文件大小不超过50MB。文件名称、文件格式务必准确填报,报名材料不可缺少,同一岗位重复报名无效,如未按要求报名影响考试资格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考岗位2的人员须由报考者本人携带所有材料进行现场审核报名,不得以任何形式代报名。现场地点为:中山区教师进修学校3号楼大厅。(大连市中山区解放路285号)

(四)报名材料:

岗位1:

报考人员须将报名材料按要求进行编号排序,上传的材料及编号顺序为:

(1)《2021年中山区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附件1),填写并A4纸打印,贴好照片本人签字后扫描上传;

(2)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居民户口簿(首页、本人页);

如户口簿首页地址进行过变更,以最终变更的地址为准,变更页也需要一并扫描;身份证与户口簿地址不同时,以户口簿地址为准。

(4)报考要求的学历证书以及学信网学历认证证明(学信网学历认证证明: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持有国外学历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国内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岗位2:

(1)《2021年中山区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附件1)2份(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并贴好照片);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份(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如户口簿首页地址进行过变更,以最终变更的为准;身份证与户口簿地址不同时,以户口簿地址为准。

(4)报考要求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同时自行打印提供一份学信网学历认证证明(学信网学历认证证明: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持有国外学历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国内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5)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6)所在部队开具的随军家属审批表复印件2份(须加盖档案管理章)。

(7)提供配偶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8)所在部队开具的现役及随军家属情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9)由军分区或同级武装部开具的现役及随军家属情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10)本人近期彩色二寸同版免冠照片1张(能够反映本人真实形象),背面写明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字迹清晰可辨)。

岗位3:

报考人员须将报名材料按要求进行编号排序,上传的材料及编号顺序为:

(1)《2021年中山区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附件1),填写并A4纸打印,贴好照片本人签字后扫描上传;

(2)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首页、第二页);

(4)居民户口簿(首页、本人页);

如户口簿首页地址进行过变更,以最终变更的地址为准,变更页也需要一并扫描;身份证与户口簿地址不同时,以户口簿地址为准。

(5)报考要求的学历证书以及学信网学历认证证明。(学信网学历认证证明: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持有国外学历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国内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及相关考试信息(考点、考场、座位序号、考号等)将于9月3日前发布在中山区政府网站上(http://www.dlzs.gov.cn),请报考人员及时留意网站发布的信息。

本次报名不明确报考街道,考生通过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和公示环节无异议成为拟聘用人员后,岗位1、岗位2由区民政局负责分配,岗位3由区残联负责分配。

报名采取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

三、考试

本次招考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2.笔试时间:2021年9月11日 9:30-11:00

3.笔试范围: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能力、社会工作者职业能力、社区综合工作能力等相关知识。

4.成绩查询9月13日在中山区政府网站(http://www.dlzs.gov.cn)公开发布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按不同岗位分别拟定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人选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参加面试。

2.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每名考生面试时间共6分钟(备考3分钟,面试答题3分钟),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3.面试主要测评要素包括

应聘人员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以及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

4.面试要求

面试参照《关于印发<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5.面试时间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发布笔试成绩的同时公布面试时间及地点)。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岗位1、岗位2、岗位3分别排序。

(四)优先聘用事项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下列顺序依次优先聘用:

1.户籍地为中山区;

2.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

3.以上无法确定拟聘用对象的,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仍无法确定的,通过加试面试方法确定。

(五)考试要求

报考人员应按照《2021年中山区招聘社区工作者考试笔试考生须知》(附件2)中的要求按时参加考试,入场前须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疫情防控检查,考试全程须佩戴口罩。

本次考试不打印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是参加考试的唯一凭证,请确保报名表中填报的身份证信息准确无误,因身份证信息不准确而取消考试资格,考生后果自负。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参加笔试和面试,未按时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开始后禁止入场。

四、资格条件复审、考察和体检

(一)资格条件复审

面试通过后,考生需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资格复审,报名材料原件与网上报名材料不符者,取消报名资格。资格条件复审通过后进入考察环节。

(二)考察

岗位1、岗位2考察工作由区民政局负责,岗位3考察工作由区残联负责,各相关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成立考察工作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根据岗位要求,采取查阅档案、听取意见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是否有涉黑涉恶、违法违纪和不良社会信用记录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出具书面考察意见,并对考察意见的真实性负责。

(三)体检

体检由区民政局统一组织,在市以上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并与指定的体检部门签订保密协议。体检工作严格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体检操作手册进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

对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或因报考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总成绩并列时,按“优先聘用”事项执行。

五、公示

经考察和体检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中山区政府网站(http://www.dlzs.gov.cn)上进行公示,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

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按《大连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报区社会工作者联合会入会备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民政部门负责办理聘用手续。在职的报考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相关证明,未办理相关手续,无法提供证明以及不服从分配的,不予聘用。

七、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为安全有序开展招聘工作,考生应通过“大连发布”微信公众号或登录大连市人民政府网站“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栏,了解大连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的最新通知要求,提前下载“辽事通”APP或微信小程序、“通信行程卡”微信小程序,登录并进行实名认证,申领“辽事通健康通行码”、“通信大数据动态行程卡”,认真阅读《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附件3)。所有考生在进入招聘线下工作场所时,应主动出示“辽事通健康通行码”、“ 通信大数据动态行程卡”,接受体温检测,并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14日内省外来(返)连的考生,提供48小时内核算检测阴性证明。确定为绿码、经体温检测不高于37.3℃方可进入。体温超过37.3℃的,需现场进行1次体温复测。复测后仍超过37.3°C的考生,应提供考试当日前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排除新冠肺炎的诊断意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考生,应及时向工作人员进行报告,按照工作人员引导,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如经综合研判不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考生,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转移,不再进行补考。

八、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严格按照条件标准、工作程序进行。严格考试纪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九、咨询电话:

岗位1 0411-82804095 区民政局

岗位2 0411-82806253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岗位3 0411-82665823 区残疾人联合会

十、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请考生在报名期间和笔试、面试前、后保证通讯工具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及时主动告知。因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请考生自行关注中山区政府网站发布信息。

如按国家有关规定及疫情变化调整考试时间或对疫情相关地区考生采取防疫措施,将另行通知,请大家留意报名网站公告。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2021年中山区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2:2021年中山区招聘社区工作者考试笔试考生须知.doc

附件3: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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