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城沁水县招聘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员6人公告
沁水县公开招聘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员公告
为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推进全县“两站两员”工作建设,有效预防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根据工作需要,在全县范围内招聘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6名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员,从事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等工作。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能够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养。
2、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奉献精神。
3、热爱农村交通安全管理事业,工作态度积极,吃苦耐劳,五官端正,愿意从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开拓创新精神。
4、身心健康,无传染病及其他隐性疾病,符合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沁水县户籍,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身高1.65米以上的男性。
6、警校毕业、退伍军人可以适当放宽条件报名(学历放宽至高中)。
7、无违法犯罪记录。
8、特殊情况服从调配。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1年8月30日至9月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二)报名地点:
沁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西一楼(县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报名方式:
1、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退伍军人须持退伍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所有证件均缩印到1张A4纸上),以及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照4张。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报名表在沁水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inshui.gov.cn/)自行下载并打印,现场不再提供报名表。
2、报名者所提供的个人证件和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进入考核阶段,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3、报名工作完毕后,招聘单位电话通知报名者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考生须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公开招聘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五、考试
(一)面试
报名人员接到电话通知后,需按时限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为百分制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相加平均后即为应试者的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天公布,3个工作内在沁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成绩计算
总成绩=面试成绩,分数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招聘名额1:1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的考生,未按规定时间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因体检放弃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察与资格复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和资格复审。考察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拟聘用资格: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二)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三)参加邪教组织或参与邪教活动的人员;
(四)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
(五)因考察取消拟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八、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认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沁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对举报有问题的经查属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7022444。监督电话:7027509。
九、招聘交通安全管理员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到沁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的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员,聘用期三年。所需费用由县财政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