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福建泉州惠安县医改单位补充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惠安人才网 2021-08-30 13:42:40

2021年8月惠安县医改单位补充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惠安县卫计系统医改单位聘用编外人员规范管理暂行规定》有关规定,结合惠安县总医院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卫技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岗位

人数

性别

专业

学历

其他要求

检验技师

1

不限

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具有检验或病理学专业技术资格,需值夜班

二、招聘条件及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资格、学历、学位、职称、专业及其他条件;

5.首次聘用的编外人员年龄应在18周岁(含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或免于)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报名办法及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步进行。报名人员应下载、填写《2021年惠安县医改单位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填写完的报名登记表连同报名所需材料一并带到用工单位接受审查。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考人员当场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对资格审核有异议的,应在报名期间进行申诉。

2021年全日制普通院校应届毕业生的报考人员,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取得时间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报名时间及地址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23日-2021年8月30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地址:惠安县医院门诊楼5楼人力资源与绩效部,联系方式:68191015。

(二)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请顺序整理装订):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需粘贴个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相片);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岗位要求其他证明材料。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如因错过报名时间,或报考人员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全责。

2.应聘者须对本人所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实,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准予参加考试。

4.同一批次招聘,报考人员不得重复报考多个单位,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

四、考试

1.考试形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笔试内容:《医学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合格线为50分。

2.考试时间及地点: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单位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

五、体检、考核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招考人数,在考试合格者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若同一职位最后一名体检人选有2个及以上报考者总成绩相同,以学历高者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若成绩相同且学历相同者,则加试面试,按加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若单个岗位报名人数在1人以内,可由用工单位召开院务会或招聘考核小组会研究确定是否入围体检。

2.体检标准。本次招聘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3.体检的组织及要求。体检工作由县总医院负责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包括体检当日未按要求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中的),视同放弃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4.体检前需提供《惠安县综治情况审核表》(经有关部门盖章)(见附件2)、《泉州市计划生育审核情况表》(经有关部门盖章)(见附件3)

五、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聘用人选,在惠安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

六、管理与待遇

(一)管理

根据报考人员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聘用人选。编外工作人员由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管理、聘用、签订合同,由惠安县总医院负责考核管理。聘用人员须在服务单位服务满2年(从签订合同之日算起),试用期为2个月,在试用期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不予继续聘用。

(二)待遇

统一办理“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手续。工资待遇按照《惠安县卫计系统医改单位聘用编外人员规范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发放,自合同签订当月起执行。

七、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规定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惠安县总医院负责解释。

惠安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8月23日

附件:

1.2021年惠安县医改单位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2.惠安县综治情况审核表.doc

3.泉州市计划生育审核情况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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