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特殊业技术岗位招聘工作安排通知

来源: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 2021-09-02 09:13:27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关于2021年特殊业技术岗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安排的通知

 

根据浙江省人力社保厅《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2021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目录》(见http://rlsbt.zj.gov.cn/index.html),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2021年共有23个岗位列入特殊专业技术岗位目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6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见《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2021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岗位表》(附件1)。除已明确的事项外,现将我院招聘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报名办法

应聘人员自招聘信息公布之日起,在招聘组织实施工作周期内,发送报名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设为“应聘xx岗位+姓名”)到zhaopin@zcse.edu.cn,附报名表(附件2)。同时将报名表原件(贴照片,另附1张)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书、职业资格证书及有利于说明个人适应岗位工作能力相关的科研、奖项证明等材料复印件邮寄至学院组织人事处。地址:杭州市留和路527号,邮编:310023。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一)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和及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1年12月31日前。

(二)专业。对专业条件的要求,由学院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应聘者取得相应专业岗位任职资格的,可按有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予以接受。

(三)工作年限。对工作经历的证明,须提供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纳原始记录或学院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招聘信息公布之日。

三、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学院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通过学院网站和电子邮件对应聘者进行反馈,应聘者可自行查询。应聘者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应聘岗位名称和岗位代码等关键信息、必要资质材料缺失的,学院可不予反馈。

(二)资格复审。学院将根据招聘工作总体部署、各岗位用人需求实际和符合资格条件报名人数情况,安排具体岗位进行资格复审。全部招聘岗位不设最低开考比例,按实际符合资格条件人数组织考核或考试。

四、考试、考核

(一)考试招聘。考试分专业测试、说课两个环节,每项满分均为100分,并分别按40%、60%计入总成绩,总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录用。

如有需要,将视报名情况安排笔试,但此仅作为确定参加考试招聘资格的依据。

(二)考核招聘。符合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应聘者,采取考核招聘方式。

五、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各岗位根据比例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说课成绩高者优先)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有关规定执行。因应聘人员本人原因或对方单位坚持不予配合,导致在考察期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确定为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六、公示

学院根据考试(考核)、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学院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七、岗位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学院确认的高层次人才,可另行享受相应待遇,有关办法依照《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执行。

八、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学院将视需要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拟聘人员应在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要求的时限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其聘用资格不予保留。

新录用的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须担任1年及以上的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

九、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网站

(http://www.zcse.edu.cn,师资队伍/教师招聘)

2.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网站

(http://www.zjdpf.org.cn,通知公告栏)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

(http://rlsbt.zj.gov.cn/index.html,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网站及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室:0571-85222311

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组织人事部:0571-88831576

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机关纪委:0571-88830551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5249293 华老师、杨老师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

2021年8月31日

附件1: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2021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岗位表.xlsx

附件2: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二).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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