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下半年浙江农林大学专任教师岗位招聘公告
2021下半年浙江农林大学专任教师岗位招聘公告
根据《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2021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目录》更新信息(http://rlsbt.zj.gov.cn/art/2021/8/31/art_1443681_58925822.html),我校2021下半年专任教师等岗位特殊专业技术岗位的招聘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报名办法
全部岗位请登录我校人才招聘系统(http://zafu.edu.wy5u.cn/index)进行报名。
二、选拔方式
(一)考试招聘:一般为专业答辩或试讲。具体由用人部门直接通知应聘者。
对应聘者的评价采用百分制打分法或评委票决法。得分低于60分或得票不超过半数者不列入拟聘人选。
(二)考核招聘:业绩突出、具有博士学位,如确实不便参加考试,我校可以考虑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决定是否聘用,具体考核办法由用人部门确定后通知应聘者。
三、体检
应聘人员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在指定医院进行。
四、考核
考核采用个人档案审查、走访相关单位、民主测评、个别谈话以及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研究等形式进行,对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情况、思想品德和能力素质进行全面考察。
五、聘用人才类别
第一类: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
第二类: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专项人才计划(创新长期项目人才)、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国家教学名师、浙江省特级专家及相当水平的人才。
第三类:国家专项人才计划青年人才、国家海外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长江学者青年人才(原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国家百千万人才、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中国科学院专项人才A类人才、浙江省万人计划杰出人才及相当水平的人才。
第四类:中国科学院专项人才B类人才、浙江省专项人才计划(创新长期项目人才)、钱江特聘教授、浙江省万人教学名师及相当水平的人才。
第五类:优秀教授(具有博士学位,学科专业带头人及急需学科专业人才等,原则上年龄50周岁(含)以下)。
第六类:优秀博士、博士后和副教授(具有博士学位)。原则上要求优秀博士、博士后年龄35周岁(含)以下,副教授年龄40周岁(含)以下。
第七类:优秀国(境)外专家(教授、副教授)。
六、聘用待遇
1. 购房补贴标准见附表1。对当年紧缺专业引进的第五类和第六类人才,基础购房补贴可上浮30%。
2. 第六类人才购房补贴包括基础购房补贴和绩效购房补贴。绩效购房补贴标准见附表2。
注:
1. 第一类至第五类人才到校工作后,可由学校安排入住过渡房,具体按照《浙江农林大学教职工过渡住房管理办法》规定执行。时间一般为2年。外籍教师视学校资源可安排校内过渡房。
2. 对不享受学校过渡房政策的人才,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按标准发放租房补贴(正高1000元/月,副高、博士800元/月,硕士500元/月),时间不超过3年。
3. 若夫妻双方均为学校引进人才,基础购房补贴在就高原则的基础上增加10万元。
4. 年薪均为税前薪酬,包含个人缴纳的社保、公积金以及工会会费等。
5.第一类至第四类及第七类人才的首聘期内工资待遇包含协议任务要求,超出任务部分可另外享受学校教学科研奖励绩效。
附表2:第六类人才的绩效购房补贴分类及业绩要求
类别 |
要求 |
绩效购房补贴 (单位:万元) |
|
自然科学类 |
人文社科类 |
||
A类 |
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省部级项目各1项,并发表高水平论文1篇以上 |
获国家社会科学(或自然科学基金)和省部级项目各1项,并发表高水平论文1篇以上 |
30 |
B类 |
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1项,并获省部级项目1项或发表高水平论文1篇 |
获国家社会科学或自然科学基金1项,并获省部级项目1项或发表高水平论文1篇 |
20 |
C类 |
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1项 |
获国家社会科学或自然科学基金1项 |
10 |
注:
1. 绩效购房补贴分为A、B、C三类,入职后3年内完成有效。
2. 高水平论文由人事处和科技处认定。
3. 本表中的业绩应以浙江农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项目应为主持项目,论文应为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只认可排名第一位作者。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武肃街666号浙江农林大学人事处(行政楼322)
咨询电话:0571-63732719(人事处周老师)
监督电话:0571-63740121(纪检监察室)
附件:2021年浙江农林大学专任教师岗位招聘目录(更新).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