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山东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招聘6人简章
山东省交通科学研究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单位简介
山东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是隶属于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全省唯一的综合性交通运输研究机构。历经40多年发展建设,现有济南、青岛两地三处办公地点。主要面向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基础性、前瞻性、公益性研究,以及技术咨询和服务。研究领域涵盖了道路工程、结构工程、综合交通运输、道路运输工程、标准计量、港航工程、信息工程、智能交通、交通规划以及交通环境、安全、节能等多个方向。具体业务范围为承担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地方标准编制研究工作;承担综合交通运输领域相关理论、应用技术研究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技术咨询、评估和工程试验检测、标准计量技术服务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智慧交通、环境保护、安全与应急保障、工程质量监督等技术工作;承担交通标准化、科研平台与项目管理辅助工作及交通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院现拥有13个重点实验室创新平台,其中省、部级创新平台6个、山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全国公路科普教育基地、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CNAS)、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甲级等多项资质。
我院获得各类科技奖励百余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奖4项、国际奖励1项、省级科技进步奖励30余项,制定国家标准5项、行业标准6项、地方标准25项,获授权发明专利70项。我院注重人才培养工作,现有在职职工255人,其中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人员73人,享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名,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名,归国留学人员及博士多名,具有多支以全国知名专家领衔的专家团队,逐步形成一个专业结构合理,人才水平突出,富于创新精神的科研队伍。
二、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山东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专业技术岗位中级人员6人)。具体岗位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政治思想过硬;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基本理论功底扎实,能胜任相应岗位工作;
5、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9月3日后出生),具体详见招聘岗位规定的条件要求;
6、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要求。
(三)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四)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官方网站(http://jtt.shandong.gov.cn)和山东省交通科学研究院网站(http://www.sdjtky.com)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方式: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规定电子邮箱,注明应聘岗位及姓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1年9月3日8:00-9月15日18:00。
3、报名材料
将相关材料以.jpg或.pdf格式发送至邮箱,包括:
(1)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至A4纸);
(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最高学历证和学位证及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对研究方向有要求的,需上传研究方向证明材料;
(4)有本人签名的《山东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
(5)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执业资格证书等;
(6)海外留学人员应聘,需上传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学位认证的人员,允许承诺后报名,并于考察体检环节提交学位认证材料;
(7)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三)资格审查
1、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9月16日8:00—2021年9月17日18:00
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应聘人员需保持电话畅通,如需补充材料,请按要求及时补充,过期不提交视为自动放弃。经初审符合要求者通知参加单位组织的面试,以电话通知参加面试时间为准。
2、复审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纸质证明材料。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提交相应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与条件不符,取消其应聘资格。
3、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
(四)面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的招聘采取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结构化与答辩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五)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我院成立考察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主要通过走访调查、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形式,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体检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及山东省交通科学研究院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公示期间,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待遇
聘用人员为我院编制内正式职工。聘用人员的有关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山东省相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老师 侯老师
电话:0531-85903806 0531-85903963
邮箱:zhaopin@sdjtky.cn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港西路1877号
邮编:250100
六、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7号)、《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5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省交通科学研究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