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山东青岛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遴选2人公告
青岛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以及《青岛市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青人社发〔2021〕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工作需要,青岛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拟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青岛区(市)属及以下事业单位中,已进行事业单位备案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事业编制人员。
二、遴选岗位和资格条件
(一)遴选岗位
副科级及以下管理岗位2人(详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历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中共党员;
5.30周岁以下(1990年9月9日以后出生);
6.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统计学、公共管理类。
7.2年及以上基层大数据、信息化相关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9月9日;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未经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或推荐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任职试用期未满的,提拔任职(晋升聘任)不满1年的,或近2 年内调动过工作的;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 号)应当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9月9日上午9:00至9月12日下午5:00。
2.所需材料
报考人员填写《2021年青岛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报名信息表》《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2、附件3),并将上述材料扫描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qdsdsjj@qd.shandong.cn)。报名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时不予受理。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凡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截止后,组织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在青岛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网站(dsj.qingdao.gov.cn)“通知公告”栏公布。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且计划招聘名额为1人的招聘岗位,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青岛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网站一并予以公布。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遴选工作全过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经所在单位盖章确认的《2021年青岛市大数据中心公开遴选报名信息表》、本人签字的《诚信承诺书》、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向遴选机关提交以上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空缺的,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安排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不指定教材,主要测试报考人员从事岗位工作所需的知识和能力。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由市大数据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 .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技能水平及专业知识应用等方面能力。报考人员按相关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按现场抽签顺序依次进入考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面试。考官根据面试情况进行评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并于当天在青岛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网站(dsj.qingdao.gov. cn)“通知公告”栏公布。
3.成绩核算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四、考察体检
按照报考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确定为考察体检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考察体检将等额组织。人员名单在青岛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网站(dsj.qingdao.gov.cn)“通知公告”栏公布。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安排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一)根据遴选岗位总成绩排名和体检、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二)对拟聘用人员在青岛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网站(dsj. qingdao.gov.cn)公示5个工作日。
(三)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备案,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遴选工作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要严格按照简章、考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疫情防控
在公开遴选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八、有关说明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关注青岛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网站(dsj.qingdao.gov.cn)发布的公开遴选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市大数据局咨询电话:0532—85912587,监督电话:0532—85913232,E-mail:qdsdsjj@qd.shandong.cn
(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0532-85912185
附件1:2021年青岛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附件2:2021年青岛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报名信息表
青岛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