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南省韶山灌区工程管理局招聘公告
湖南省韶山灌区工程管理局2021年公开招聘(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湖南省韶山灌区工程管理局(以下简称“韶灌局”)工作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选调)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
(四)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
二、招聘(选调)计划与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4名,招聘(选调)计划与岗位条件见《湖南省韶山灌区工程管理局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湖南省韶山灌区工程管理局2021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2),其中:
1、35周岁以下是指1985年9月14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80年9月14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是指1975年9月14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应为全职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工作经历和服务年限时间截止计算至2021年8月31日。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的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3、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学历(学位),由韶灌局根据相关职能部门认定意见予以确认。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
4、报考人员的专业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本次招聘(选调)岗位要求专业按照《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设置。该《专业目录》按学历层次划分为“研究生专业目录”“本科专业目录”“专科专业目录”。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的,由韶灌局根据相关材料予以认定。
三、报名资格和条件
(一)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报名。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非2021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公开选调
1、选调范围。面向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中具备公务员(参公)身份或事业单位人员身份,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除外。
2、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件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在拟调出单位工作未满一年,新提拔未在现职岗位任满一年的;
(3)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
(5)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选调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选调)程序
(一)招聘程序:发布信息—报名—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二)选调程序:发布信息—报名—网上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考核—体检—考察—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三)说明
1、发布信息
招聘(选调)公告、拟聘人员名单公示等信息通过湖南省韶山灌区工程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ssgq.com.cn/)、湘潭人事考试网(http://xtrsks.xtrs.xiangtan.gov.cn)公布。有关考试具体安排、各环节相关信息等均在韶灌局官网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2、报名
报名时间和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报名网站为(http://shaoyang.pzhl.net),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 14日(周二)9:00—2021年9月17日(周五)17:00。
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并在网上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信息填写应当真实、准确、全面,信息填写确认后,不得修改。如因个人错报、信息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报名后,考生需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的《湖南省韶山灌区工程管理局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或《湖南省韶山灌区工程管理局2021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并妥善保存,资格审查(复审)时交招考单位审查。
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或参考证明(以下合称“有效身份证件”)。
3、网上资格初审和开考比例
对报名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韶灌局根据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的个人信息,对照报考职位所需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9月14日上午9:00至2021年9月18日17:00。资格初审结果不合格的,韶灌局将直接通知考生本人(在此期间,报考人员网上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料不全的,可继续补充提交材料)。资格复审在考核前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待定。
对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务必仔细阅读报考条件,结合岗位要求,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选择报考岗位,必须对所提交的信息负责。资格审查在考核前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待定。
公开招聘报名人数、公开选调对应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不得小于3︰1。对情况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招聘(选调)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4、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或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通过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待定,请关注韶灌局官网。
5、笔试
(1)笔试暂定2021年9月下旬进行,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缺少相关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科目
公开招聘的笔试科目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等两科,满分各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占40%、申论成绩占60%合成(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公开选调的笔试科目仅《综合知识》一科,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管理的基本素质,包括政治、经济、历史、法律等公共基础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公文写作。
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合格分数线,其中公开招聘的为所有招聘实际参考两科考生的平均分,未达平均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公开选调的为所有选调实际参考考生的平均分,未达平均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出来后,将在韶灌局官网发布查分公告。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6、资格审查(复审)
(1)进入资格审查(复审)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选调)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若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入围。
(2)资格审查(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韶灌局官网公告)。
(3)资格审查(复审)应提交资料:
①按要求填写的《湖南省韶山灌区工程管理局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或《湖南省韶山灌区工程管理局2021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附件3、4)一式二份;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其中,国外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报名参加公开选调的,公务员(参公人员)需提供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事业单位人员需提供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登记表或其他能证明合法取得身份的材料复印件,以及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5);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4)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复审)或资格审查(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等资格。
7、考核
(1)资格审查(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2)考核方式为结构化面试,考生结构化面试成绩即为考生考核成绩。
(3)资格审查(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和考核公告将在韶灌局官网上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考核公告发布后,考核对象不再递补)
(4)考核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
8、成绩合成和排名
综合成绩:考生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和考核成绩各占50%合成。所有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成绩排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公开招聘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进行排名;公开选调按《综合知识》中的“公文写作”部分成绩进行排名。
9、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公开招聘(选调)数为基数,按成绩排名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公告将在韶灌局官网上予以公布。
(2)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其中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10、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2)考察由韶灌局公开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进行。
11、递补
招聘(选调)计划出现空缺时,经韶灌局公开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市人社局同意,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可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两次,也可以不予递补,取消招聘(选调)计划。
12、公示、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选调)人员。
(2)拟聘用(选调)人员名单确定后,在湘潭市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3)拟聘用(选调)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4)所有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其中: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有关事项
(一)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报考人员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要求,落实防疫措施,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具体要求以疾控部门意见为准,请考生关注韶灌局官网信息并做好相关准备。
(二)本方案由湖南省韶山灌区工程管理局负责解释。
(三)报名考务咨询电话:0731-56200023
(四)举报监督电话:0731-56200022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附件1:《湖南省韶山灌区工程管理局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附件2:湖南省韶山灌区工程管理局2021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附件3:湖南省韶山灌区工程管理局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
附件4:湖南省韶山灌区工程管理局2021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