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丹东市工会系统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及集体协商指导员53人公告
丹东市工会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及集体协商指导员公告
丹东市工会系统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及集体协商指导员。具体招聘工作,履行相关法律程序后,由第三方依法组织实施。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及集体协商指导员公告》转载自第三方“大阳物业”公众号,全文如下: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及集体协商指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社会化工会工作者47人、集体协商指导员6人,招聘人员用工方式为劳务公司派遣制,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备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4.热爱工会工作,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社会工作能力,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能力和电脑操作能力;
5.年满18周岁以上(2003年9月1日及以前出生),45周岁以下(1976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
(二)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其他不宜从事社会化工会工作和工会集体协商工作的人员。
三、薪酬待遇
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及集体协商指导员工资标准为2336元/月(含“五险”个人承担部分),单位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新聘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按基本工资的80%标准发放。
四、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31日—9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在辽宁大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丹东市沿江开发区防坝7号楼,人力资源部505室),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报名时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提交材料
(1)正反面打印并填写完整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招聘报名表》附件2)或《集体协商指导员招聘报名表》(附件3)2份; (2)近期正面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2张贴在报名表上);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在一页上)2份; (4)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份; (5)《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需由考生本人现场报名,考生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及集体协商指导员公告》; (2)请考生选择正确的报考岗位,每个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需完整填写《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招聘报名表》或《集体协商指导员招聘报名表》并由本人在考生诚信承诺一栏上签字; (3)考生报名成功后,请近期随时关注关于本次招聘笔试、面试、体检等相关公告内容,不另行电话通知,由于个人原因导致考生不能参加考试、体检等,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4)本次报名与资格审核同步进行,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现场进行资格审核,由工作人员告知报名人员资格审核结果,如果资格审核未通过,不能参加考试; (5)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录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按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的权重比例相加计算,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1.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形式;
(2)笔试内容:包括《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等工会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公文写作等;
(3)笔试时间及地点:具体笔试时间与地点另行发布;
(4)注意事项:参考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5)笔试成绩低于40分的参考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
(6)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通过相关公告发布。
2.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招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第二名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范围。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确定。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参考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2)面试内容: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应变能力等;
(3)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发布;
(4)注意事项:面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5)报考同一职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6)成绩公布:面试成绩通过相关公告发布。
(三)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若招考岗位空缺需要进行调剂的,根据报名人员是否服从调剂,按照服从调剂人员总成绩高低,经招考双方协商调剂人员参加体检,以备空缺岗位录用。 根据考试结果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前要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用人单位组织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费用由个人承担。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经本人申请复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经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 (四)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与劳务派遣公司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若发生重大违法违纪行为,解除聘用。
五、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考公告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考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有关说明
1.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公开发布的招考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培训班、辅导书籍等,均与本次招考相关单位无关;
3.本次考试招聘及考试全程按照最新疫情防疫规定执行,如因疫情原因推迟,另行通知;
4.政策咨询电话:0415-3451000;监督电话0415-2127328。
5.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1: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集体协商指导员招聘岗位信息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