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山东淄博高新区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人公告(二)
淄博高新区2021年度公开招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二)
为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就业作用,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和建档立卡脱贫人员实现高质量就业,根据市人社局《关于转发〈山东省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淄人社字〔2020〕81号)、《关于开发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的通知》(淄高新人社发〔2020〕9号)等规定,经研究,淄博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以下简称“人社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人员范围及条件
1.此次公开招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公益性岗位人员范围包括:城乡零就业家庭人员、建档立卡适龄脱贫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已享受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名下有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或是股东的不在此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范围内。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
2.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2)年龄18周岁及以上、45周岁及以下。对能力突出、表现优秀的,可将年龄适当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以报名时间确定年龄。
(3)属淄博高新区、先创区户口或常住人口。
(4)身体健康,身体情况能够胜任公益性岗位工作。
(5)具有基本的计算机操作能力,能熟练使用基本的办公软件,语言表达能力强,沟通能力好,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工作能力。
3.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因违反工作纪律被开除、辞退的人员;
(2)在各类社会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计划和工作职责
2021年度淄博高新区计划公开招聘2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公益性岗位,工作地点在淄博高端装备及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高端装备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工作职责为:从事就业失业、劳动保障、社会保险、社会事务等各项工作。
三、公开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9月3日至9月16日
2.报名材料:
(1)《淄博高新区2021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公益性岗位报名表》(附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到淄博高新区O2O人才综合服务平台(网站:http://www.zbzhhgx.cn/)最新公告中下载《淄博高新区2021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公益性岗位报名表》,并持以上材料到以下任意一个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1)淄博高新区柳泉路111号创业火炬广场B座217室(联系人:钮子豪,联系电话:0533-3582876)
(2)淄博高端装备产业园管理中心(古侯路)便民服务中心(联系人:宗在东,联系电话:0533-8100015、8100201)
(二)人员选聘
人社中心依据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排序机制确定岗位拟聘用人员。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排序机制为:在符合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条件的前提下,依序优先安排城乡零就业家庭人员、建档立卡适龄脱贫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同一群体人员的安置顺序,依序按照家庭(城乡零就业家庭人员的优先)、年龄(年龄大的优先)、登记失业时间(登记失业早的优先)三项因素确定。相同条件的人员依据学历、计算机操作水平择优聘用。
报名截止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的,相应取消招聘岗位或核减招聘计划。
(三)人员考察
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提供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四、聘用管理
拟聘用名单将在淄博高新区O2O人才综合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社中心将其聘用为公益性岗位人员,聘期3年,由高端装备中心通过第三方劳务派遣方式与聘用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进行就业登记并交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并在合同签订一个月内向人社中心报备。合同期满后个人自主择业不再续签合同。
五、薪酬待遇
聘用期内,高端装备中心按照不低于淄博高新区最低工资标准为聘用人员发放工资,并按规定为其交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个人负担的部分从本人工资中扣除)。淄博高新区2021年度最低工资标准为1910元/月。
六、补贴申请及发放
高端装备中心依据省市有关规定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按月向人社中心申请。补贴标准依据《淄博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淄财社〔2019〕22号)执行,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社会保险补贴按用人单位为聘用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给予补贴。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背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问题,将取消有关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人社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3-3582876
监督电话:0533-3580551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