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头市濠江区残疾人康复中心招聘购买服务人员公告
汕头市濠江区残疾人康复中心关于公开招聘购买服务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濠江区残疾人康复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购买服务人员1名。
一、招聘条件
(一)工作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热爱本职工作,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强;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工技能等级以上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6.熟悉电脑基本操作,熟练运用办公软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其他不适合从事残疾人工作的。
二、招聘人员管理方式和薪酬待遇
(一)管理方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实行合同制管理。
(二)薪酬待遇:每人每年4.76万元(其中:社保、医保缴纳部分在本人工资中扣除)。连续聘用年限每满两年且聘用年度考核合格的,晋升1个档次薪酬或经费补助标准。
聘用人员按照汕头市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制度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相应待遇,并缴存住房公积金。涉及缴费的,由个人负责。
注:1.合同期期间若汕头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政策性调整,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也相应增减。
2.合同期期间薪酬待遇随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3.获聘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和月薪制。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原则上两年一签,个人档案由区残疾人康复中心委托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
4.购买服务人员由区残疾人康复中心管理。考核采取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考核工作由区残疾人康复中心和区残联负责,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考核工作业绩。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考核结果纳入本人档案,考核结果作为合同期满后,是否续聘、解除合同、兑现待遇的重要依据。合同期满前一个月,聘用单位根据被聘用人员工作表现及年度考核结果,提出续聘或解聘意见。考核合格,优先续聘。
三、招聘程序
(一)委托招聘服务:本次公开招聘委托汕头市鸿德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报名、考试、面试、体检、录取结果公示及通知等工作流程的服务。
(二)报名时间:2021年9月6日至8日,共3天(上午9:30-11:30,下午3:00—5:00)。
(三)报名方式
1.本次招聘采取电话预约登记报考的方式进行。报名电话:0754-87228379。
2.报考者报名后即可携带以下资料到汕头市鸿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填写报名表并核对考生信息及报考确认。
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同版电子照片1张(采用JPG格式,大小为40KB以下)。
②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相关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式2份,用A4纸复印。
③报名者应对填写的报考信息及提供的各项资格证件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地点:汕头市龙湖区丰华庄鸿业大厦501之512室(汕头市鸿德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杨先生/0754-87228379。
(四)资格审查及确定笔试人员:报名结束后由汕头市鸿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统一将报名人员资料递交濠江区残疾人康复中心审查,审查合格,确定笔试人员。
(五)资格审查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由汕头市鸿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将资格审查结果通知报名人员,并向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发放电子版准考证,由报名人员自行打印(请用A5纸打印)。
四、招聘考试方式
考试由汕头市鸿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参加考试。实行100分制,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依据笔试成绩总分高低,按招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统计出应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体检人员对象。
五、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组织体检,并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若出现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则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员(如果递补人员有若干人总分相同,则取笔试分数高者)。参加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依次递补。
(三)公示:确定拟聘人选,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聘用: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由濠江区残疾人康复中心据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六、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报考者应持“健康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笔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需提供考前7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笔试。
汕头市濠江区残疾人康复中心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