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河北保定幼专招聘教师、管理、教辅人员27人公告

来源:保定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1-09-06 10:29:52

保定幼专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管理、教辅人员公告

 

保定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公办大专院校,现已形成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两大专业群,面向全国10个省市招生,在校生7000余人,是河北省在校生规模最大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设发[2011]9号)和《关于转变职能优化服务进一步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适应学校发展,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优化师资队伍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学生管理人员、教学辅助人员。

一.选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按照德才兼备、竞争择优原则。

二.选聘岗位、人数

招聘岗位名额及所需具体条件等详见《保定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管理、教辅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2)。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任职资格等。

5.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附件2)。

(二)本次选聘不受理下列人员报名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高校在读学生。

2.未经原单位同意或行业有规定不得应聘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以及失信被执行人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选聘公告

在保定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发布选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本次选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初审由人事处负责。

2.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1)应聘者开始报名前,需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信息表》,详细全面了解本次选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等内容,然后按要求认真填写《保定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公开选聘报名登记表》(附件1),《报名登记表》发至邮箱:23065004@qq.com。

(2)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每个应聘者根据《岗位信息表》中报名条件,可选择多个岗位,报名A类兼报其他类的应聘者须参加笔试。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9月8日。

(3)人事处依据应聘者提供的《报名登记表》,对应聘者的学历学位、年龄、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专业等情况进行综合评议,拟定初审入围人员名单,初审结果提交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初审结果进行复审,确定初审入围人员并告知本人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试日程安排与有关要求等。

(5)应聘者收到复审通知后,须认真阅读《考生防疫须知》,下载《身体健康检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附件3),坚持每天打卡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记录每日健康情况,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资格复审时,凡发现所填报信息与实际不符或不符合本《公告》及《岗位信息表》条件要求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资格复审

1.复审地点:保定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北校区(涿州市光明路303号)。

2.复审由学校人事处负责,参加复审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考试程序。

3.因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或无故不参加复审者,取消其进入考试及后续招聘环节的资格。

(四)笔试

1.报名A1、A2、A3、A4岗位的应聘者不参加笔试;B1、C1、C2、C3、D1、E1岗位的应聘者须参加笔试。

2.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文化素养、职业素养和写作能力,笔试满分为100分。

3. 笔试地点:保定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北校区(涿州市光明路303号)。

(五)面试

1. 应聘A1、A2、A3、A4岗位的,面试内容包括自我介绍和说课,说课题目自定,说课时间为10分钟,主要考察应聘者教育教学基本素养和能力,说课内容需符合应聘者所学专业或应聘岗位。

2.应聘B1、C1、C2、C3、D1、E1岗位的,面试内容包括自我介绍和现场问答。现场问答主要测试应聘者临场应变、仪容举止、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心理素质等。

3.面试时,应聘者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及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纪。

4.评委现场打分,打分采取体操式打分法,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评委的平均分为应聘者面试得分,面试总分为100分。

5.面试地点:保定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北校区(涿州市光明路303号)。

(六)成绩核算

应聘者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教师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其他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成绩发布后,对成绩有异议者可向学校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述,由学校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申述内容作出相应处理。

(七)体检

1、按应聘者岗位类别、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员。总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为:面试成绩高者、笔试成绩高者。

2、体检由学校人事处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应聘者自理并直接交体检单位。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考核

考核由学校人事处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做出合格与否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应聘者接到考核通知后,应按学校要求提供人事档案、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任职资格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书和证明资料的原件。不能按规定提供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九)公示和聘用

1.依据应聘者岗位类别、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凡因以下原因空出的岗位将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公示期间有人举报经查属实取消聘用资格的;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的;或在招聘期间自动放弃应聘资格的。成绩并列时,优先递补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顺序的原则。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3.拟聘人员按规定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如果有辞职、考核不合格解聘等原因导致岗位空出,将按本次招聘顺序顺延聘用,不再重新招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五.其他相关事宜

1.报名资格咨询等问题以及有关报名中的技术问题可向保定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咨询。

2.凡应聘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其他有疑问问题解释权在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咨询监督电话:

人事处:0312-3651185

校纪委:0312-3651191

保定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1年9月2日

附件1:保定幼专2021公开选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2:保定幼专2021年公开选聘教师、管理、教辅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3:保定幼专2021年公开选聘教师考生防疫须知及身体健康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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