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昭通市乡村振兴局临聘人员招聘4人公告
昭通市乡村振兴局临聘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昭通市乡村振兴局委托昭通市泰东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人员4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办公室工作人员4名。
二、岗位要求
1.学历: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
2.年龄:18至35岁之间(1986年9月1日至2003年9月1日之间出生)。
3.专业:不限。
4.有脱贫攻坚或乡村振兴相关工作经验人员优先。
三、相关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从事临聘岗位工作,服从组织分配,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能保守工作秘密。
3.不限户籍。
4.曾受过刑事处罚(含免于追究刑事责任)或治安管理处罚、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在行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等情形的不得报名参与本次招聘。
四、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由昭通市泰东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6日至2021年9月10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址:昭通市昭阳区济川门财富中心汇通大厦905室(昭通市泰东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办公室)。
4.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1张。资格审查由昭通市泰东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办公室负责,严格按照应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下步程序。
(三)面试事项:
1.面试方向:职业道德、相关专业知识及规章纪律制度,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仪态仪表等方面。
2.面试时间:2021年9月13日早上9:00。
3.面试地点:昭通市泰东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办公室。
(四)录用方式:
按面试成绩由高到底排序,经复审和体检合格后进行录用。
(五)聘用管理:
1.聘用人员由昭通市泰东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劳务派遣至昭通市乡村振兴局工作,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人员,予以解除劳动关系。
2.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如不能胜任岗位工作或严重违反昭通市乡村振兴局规章制度,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解除聘用。昭通市乡村振兴局每年对聘用人员工作业绩、遵章守纪、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纪律和监督
1.报名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2.公开招聘工作由用工单位全程监督。
六、薪酬待遇
1.试用期待遇:试用期1个月,工资3600元。
2.正式聘用待遇: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工资3600元每月(含五险个人承担部分),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五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单位部分由单位承担,个人部分从工资中扣除。
3.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
七、信息发布
招聘全程信息由昭通市泰东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发布,应聘者应保持报名登记时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联系电话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昭通市泰东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