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

来源: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2021-09-06 16:20:48

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方案

 

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是由成立于1978年的贵州省第一轻工业学校和贵州省第二轻工业学校于2004年2月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组建成立,隶属贵州省教育厅。是一所以举办高职教育为主体,同时举办职前职后培训,集工程技术、信息技术、工艺美术、经济管理、旅游服务等为一体的全日制综合性公办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是贵州省首批优质高职院校建设立项单位,贵州省示范性高职院校,获教育部、财政部批准列入“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实际需求,经省教育厅同意,制定本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管理人员7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9月22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0年9月23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5年9月23日及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6.身心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4.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7.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8.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9.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10.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1.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2.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3.应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1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需回避的;

1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st.guizhou.gov.cn)和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gzqy.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从 2021年9月6日到2021年9月14日。

(二)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及要求

报考人员须在2021年9月22日9:00至9月24日17:00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或219.151.4.100),通过“贵州省2021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报名操作步骤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并在网上签署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和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防疫规定。报考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贵州省2021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提交报名申请。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报名表》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特别提示:报名应聘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和学位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报考人员根据岗位要求,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

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2.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9月22日9:00至9月25日17:00。报考人员请在资格初审期间内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或219.151.4.100),通过“贵州省2021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将在24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1年9月24日17: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2021年9月24日17:00至9月25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3.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于2021年9月22日9:00至9月26日17:00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通过“贵州省2021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缴纳100元考试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指最终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的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该岗位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减少或取消的岗位在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示。

农村建档立卡人口、城乡低保对象和家庭经济困难应届毕业生可免收考试费。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在2021年9月22日9:00至9月26日12: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或219.151.4.100),按照《省直考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同步考试免收考试费温馨提示》步骤进行操作。

4.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人员应于2021年10月18日9:00至10月21日17:00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通过“贵州省2021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5.网上资格初审咨询电话:0851-88506037

6.考务及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51—12333

(转0<省本级>再转0<人工服务>)。

(三)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在贵州省教育厅的指导和监督下,由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方式:初审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21年10月24日上午9:30-12:00

若因疫情防控需求等不可抗力需调整笔试考试时间,则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折算成百分制后以40%计入总成绩。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方能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在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

2.资格复审

确定和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结束后,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该环节。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取得有效笔试成绩人数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数。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

资格复审按照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

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资格,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

①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在线打印的《贵州省2021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2 份;

②本人手写签名的《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1份;

③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原件及复印件2份,资格复审时未取得以上资料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其他证明材料,但在2021年12月31日前,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其中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国(境)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⑤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提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份;

⑥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其他要求”栏的条件提供(应聘职位要求是中共党员的,应提供截至资格复审时6个月内的党员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

⑦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有人事权的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⑧西部志愿者、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三支一扶人员等需提供服务协议(合同)及签订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多个单位签订服务协议(合同)的,需提供多个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⑨报考有2021年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要求的岗位,须认真阅读附件4,2021年非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或2019年、2020年毕业生须现场签订承诺书,保证符合附件4中的范围;

⑩应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应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提交入职承诺书;

⑪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须持委托人亲笔书写并签名的委托书(需注明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注:请考生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或不接电话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复审结果在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gzqy.cn)上公示。

3.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方式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能力和岗位适应性。面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按规定比例进入体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或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4.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成绩、总成绩和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在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gzqy.cn)上公示。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有需要回避情形等情况。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业务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重点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考察为不合格,报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六)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st.guizhou.gov.cn)和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gzqy.cn)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反映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反映问题查实并形成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考生档案由现或原工作单位保管的,须按要求提供档案同意转出证明等。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在省教育厅和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项目申报部门履行的事前报备环节进行监督;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巡查;对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情况进行调查处理。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人才招聘工作人员工作联系电话: 0851-88506037;监督电话:0851-88506142。

六、未定事宜,由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商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七、本方案由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1.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xlsx

2.贵州省2021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doc

3.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4.2021年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范围说明.doc

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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