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苏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单位招聘医卫人员134人公告
2021年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单位公开招聘医卫人员(第二批)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单位人才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常卫组人〔2017〕304号)精神,2021年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4名医卫人员,其中:进编人员85名,不进编人员4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2)。
(二)本次招聘户籍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13日后出生)。中级专业技术人员、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0年9月13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5年9月13日后出生)。
(三)招聘对象中的“2021年毕业生”,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19年或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且毕业后从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毕业后从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并在2021年9月15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人员,可报考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在2021年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可报考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时间截止到2021年9月15日)后2年内的,可报考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报考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四)除符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证等取得日期放宽条件的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外,其他人员须于2021年9月15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1年9月15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五)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岗位中有大学英语六级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25分。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人员,报考有英语六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英语六级的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七)招聘岗位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截止计算到2021年9月15日前。在普通高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1年9月30日前,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报名程序和办法
报考人员可通过下列网站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等有关信息: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changzhou.gov.cn)
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wjw.changzhou.gov.cn)
(一)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dw.czks.cn
1.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时间
2021年9月13日9:00—9月15日16:00
上传照片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2.缴费确认时间
2021年9月13日9:00—9月16日16: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可以同时报考一个进编岗位(详见附件1)和一个不进编岗位(详见附件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专业参照《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3.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及时向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进行更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4.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含上传照片审核)人员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5.未按时在网上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5.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报名系统上的诚信协议,根据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6.常州市卫生健康系统在职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三、考试组织
1.根据我省、市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适时组织开展资格复审、考试考核工作,并按规定做好疫情防控。报考人员应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2.考试前,由招聘单位对考生报名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通过者,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复审具体事项可在招聘单位网站上查询。按“2021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供《“2021年毕业生”身份承诺书》(附件3)。
3.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等方式,考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其中,常州市医疗急救中心01岗“院前急救医生”由常州市卫健委组织实施;其他岗位,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各招聘岗位开考比例、具体考试方式、考试时间、成绩计算方法和公布等内容由招聘单位制定考试工作方案,在考试实施前至少5个工作日报市卫健委审核同意后在各招聘单位网站上公告。
四、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各招聘单位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体检人选自理。
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
五、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公告发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报考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为其办理相关手续,进编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不进编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外,应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单位。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报考人员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后45日内携带解除关系证明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招聘咨询与监督
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详见岗位简介表中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0519-85682570,0519-85682579
七、本公告由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9月6日
附件1:2021年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单位公开招聘医卫人员(二)岗位简介表(进编)
附件2:2021年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单位公开招聘医卫人员(二)岗位简介表(不进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