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甘肃省妇联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1年甘肃省妇联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本次共招录6人,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13日9:00-9月17日18:00,笔试时间:10月23日,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笔试复习课程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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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妇联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切实做好稳定就业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需要,经甘肃省妇联党组研究,决定为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一)甘肃省妇联保育院:招聘岗位:幼儿园教师;岗位类别及等级:专业技术十三级;招聘人数:4名,全部为全额拨款编制。
(二)甘肃省妇联第二保育院:招聘岗位:幼儿园教师;岗位类别及等级:专业技术十三级;招聘人数:1名,为全额拨款编制。
(三)甘肃省妇联网络及新媒体中心:招聘岗位:新媒体运营;岗位类别及等级:管理九级;招聘人数:1名,为全额拨款编制。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应聘人员年龄、文化程度、专业要求以及岗位具体要求的其他条件见岗位列表;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或不予招聘:
1.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
3.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应届毕业生应按期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毕业证、学位证,逾期未取得者将取消招聘资格。
三、招聘程序
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以下程序组织进行: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参加甘肃省2021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集中统一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职位。
1.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从甘肃省妇联网站(http://www.gswomen.org.cn/)下载本公告附件《甘肃省妇联公开招聘职位列表》进行查询。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及相关政策规定,详细了解有关信息,确定报考职位。
2.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在2021年9月13日(星期一)9:00至9月17日(星期五)18:00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站(http://ks.rst.gansu.gov.cn),进入“网上报名”栏目,点击“甘肃省2021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先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上传经“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并自动生成的照片。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及《职位列表》。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且符合选报职位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网上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对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时,请拨打电话:0931-8270262。
(2)网上资格审核。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由甘肃省妇联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职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3)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9月13日(星期一)9:30至9月18日(星期六)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报考申请尚未提交审核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截止2021年9月17日(星期五)18:00以后,报考申请尚未审核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报考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如审核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职位,后果自负。
(4)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入缴费页面,按规定缴纳笔试报名费150元,缴费时间:2021年9月13日(星期一)9:30至2021年9月19日(星期日)18:00。缴费成功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规定报名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报名信息修改。为确保考试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报考人员仅可申请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码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予更改。报考人员申请更改报名信息,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见附件),到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审核、修改,受理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17日12:00,逾期不予受理。
(6)网上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10月19日(星期二)9:00至2021年10月23日(星期六)9:00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站(http://ks.rst.gansu.gov.cn),打印准考证(A4纸),并妥善保管。
(二)笔试时间和科目
10月23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报考人员必须携带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含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遗失的报考人员,应于考前至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50分。笔试参加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组织的2021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为准,具体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s://rsks.class.com.cn/)。
(三)注意事项
1.疫情防控
(1)报考人员须做好考前14天自我健康管理,凭考试当日手机界面“甘肃健康码”绿码、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二者缺一不可)且现场检测体温正常(<37.3℃)方可参加考试。
(2)按照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家庭和儿童工作部副部长和省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要求,“甘肃健康码”异常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报考人员,须按人员来源地风险等级,须严格落实相应的集中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措施,并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符合条件的于考前按程序转码。
(3)报考人员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并全程佩戴。在参加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考试结束后应尽快开展新冠核酸检测,并将结果及时上报考务部门。
(4)报考人员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其他事项
(1)招聘计划与初审合格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进行笔试。不足1:3的,减少招聘计划至达到开考比例,减少后仍然达不到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出具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和“甘肃健康码”绿码、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考场参加笔试,上述四种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11月30日前,在甘肃妇女网(http://www.gswomen.org.cn/)公布笔试成绩。
(2)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
1.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及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原则,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形成的缺额,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参加资格复审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报名登记表、近期2寸免冠白底彩色正面证件照3张、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尚未拿到毕业证、学位证者提供所在院校证明)。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报名登记表、近期2寸免冠白底彩色正面证件照3张、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有工作单位者还需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学历资历审核除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外,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免费申请);报考专任教师岗位的往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教师执业资格证、职称资格证。
3.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入面试,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专业素养、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能力。参加面试者必须出具面试通知书、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和甘肃省健康出行码,以上四种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
4.复审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省妇联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甘肃妇女网(http://www.gswomen.org.cn/)发布通知。
(五)综合成绩确定
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确定。成绩若出现小数,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50%+面试成绩×50%。考生综合成绩在甘肃妇女网(http://www.gswomen.org.cn/)公布。
(六)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1:2的比例确定差额考察人选,由省妇联统一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才素质、现实表现及招聘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按应聘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体检
省妇联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形成的缺额,按照该岗位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确定拟聘人员,由省妇联、直属事业招聘单位和本人原单位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省委组织部备案。对备案后的拟聘人员按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实施岗位聘用、兑现相应待遇。
本公告由甘肃省妇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931-8270262
监督举报电话: 0931-8270230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931-4810240 8525772
附表:
甘肃省妇联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