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安阳市殷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19人公告
殷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能力,着力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及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殷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择优招聘一批殷都区公益性岗位。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拔政治合格,品行端正,素质良好,身体健康,热心服务的公益性岗位工作者。
二、招聘岗位及对象
岗位一:殷都区人社局窗口服务人员8名。
岗位一对象: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当年经县级以上总工会认定的城镇特困职工家庭、残疾人家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家庭中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曾享受助学贷款的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岗位二:殷都区乡镇人社所公益性岗位11名。
岗位二对象:(一)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二)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三)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城乡失业人员;(四)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当年经县级以上总工会认定的城镇特困职工家庭、残疾人家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家庭中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在校期间曾享受助学贷款的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五)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六)失业的残疾人、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
(七)失业的参战退役士兵、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志愿兵。
以上各类就业困难人员须提前到本人常住地街道人社所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且信息已录入“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会操作电脑,根据应用Excel、Word等办公软件的熟练程度择优录用;
(4)自愿服从岗位安排。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1年9月6日,在新殷都政府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9月6日-9月10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安阳市殷都区各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户籍在殷都区辖区以外的,到便民服务中心105房间报名。
3、报名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并填写《申请表》2份,报名表附后。
(三)报名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1份;
(3)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进行1次求职登记;
(4)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5)毕业证或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1份;
(7)被征地农民还需提供:1.省、市政府征地公告或征用本村土地的批复文件;2.征地补偿款发放合同及花名册;3、户主不是本人的需提供家庭户口本。
五、录取方式
符合条件的人员择优录取。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作为录用对象:
(一)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二)就业困难人员无正当理由,连续3次拒绝接受介绍与其健康状况、劳动能力等相适应的工作;
(三)自主创业取得营业执照的;
(四)已实现灵活就业并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
(五)曾在公益性岗位上工作过,因个人原因辞职的;
(六)在公益性岗位上工作满三年,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不再聘用、解除劳动合同的;
(七)其他不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七、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报名填报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即取消其被招聘资格,情节严重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八、聘用
(一)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新殷都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殷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办理相关聘用备案和薪酬待遇手续。
(二)上岗:聘用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不超过3年,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聘用人员应服从岗位分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九、待遇
工资待遇为安阳市最低工资1900元/月(含个人缴纳保险费;标准随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缴纳5项社会保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后随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安阳市殷都区就业和再就业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2-5139856
安阳市殷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