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市井陉矿区应急管理局招聘劳动聘用人员30人公告

来源:石家庄井陉矿区政府 2021-09-08 16:37:51

石家庄市井陉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家庄市井陉矿区应急管理局关于招聘劳动聘用人员的公告

 

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为井陉矿区应急管理局招聘3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名额及主要职责

招聘区森林草原消防大队一线扑火队员30名。主要职责:以森林火灾防治和扑救为主要任务,兼顾洪涝灾害、地震地质灾害、事故灾难救援等。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因岗位特殊性,按要求本次招聘全部为男性,原则上年龄在18-35周岁,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品行良好、身体和心理健康。

(二)特殊规定

持有大车(A、B本)驾驶证者、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职业院校的消防及相关专业毕业生、具有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和其他应急救援经验的人员年龄可适度放宽,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三)不得报考的条件

1、本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4、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5、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其他不适宜从事劳动聘用岗位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流程包括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政治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具体流程如下:

(一)发布公告

在井陉矿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的考生,须持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书、电子学历认证表(学信网打印,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提供)及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小二寸彩照3张,于2021年9月8日至2021年9月14日前到矿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政府大楼1429房间)进行报名。由区应急管理局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发放《面试通知单》及《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三)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信息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以100分设置,参加面试的考生需持《面试通知单》、居民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河北健康码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进入考点。面试内容: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工作适应综合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队列素质等。

(四)政治考察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考生的政治考察工作,对面试成绩有效的考生从高到低排序,前30名进入政治考察环节,政治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按面试成绩递补人选,如进入面试人数低于岗位招聘人数时,具有有效面试成绩人员全部进入政治考察环节。

(五)体检

对政治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及有关岗位要求执行,体检不符合相关职业要求的,取消招聘资格,按面试成绩递补人选。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在矿区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七)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后,未发现问题的,办理相关手续。

四、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此次招聘的劳动聘用人员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按劳务派遣方式进行管理。用工单位与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书》,聘用人员与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一般每两年签订一次。

(二)待遇

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2880元,每月扣除保险1451.14元(包含单位养老519.26元、医疗509.55元、工伤19.47元、意外伤害保险30元;个人养老259.63元、医疗113.23元)。

五、特别提醒

1、在本次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7年9月25日公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有关要求执行,对招聘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严肃处理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2、本次招聘考试,严格遵循“公开、平等、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律取消招聘资格。为严肃工作纪律,严防招聘工作中不正之风及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对在招聘工作中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徇私舞弊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凡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培训、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对学历和工作经验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国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5、请报考人员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面试、体检、考察或递补的,后果自负。

6、考生参加面试时,需携带《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瞒报、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取消报考资格,将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7、考试成绩1年内有效,如有空岗,按考试成绩(有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8、本公告涉及时间要求以公告发布之日起为准。

六、防疫要求

1、报考人员在报名前不得前往中国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得隐藏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

2、“河北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应及时查明原因(考生可拨打“河北健康码”中“服务说明”公布的石家庄市咨询电话),并按相关要求执行。“河北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要按照防疫有关要求配合进行隔离医学观察或隔离治疗。此类人员如要参加面试,应出具考试前7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后,均无异常方可参加。否则不得进入面试地点。

3、报考人员通过体温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测量,亮绿码或扫码进入报考现场。“河北健康码”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不超过37.3度)的报考人员方可进入面试地点。

4、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应听从工作人员指挥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如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经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继续参考;不具备相关条件的,退出考试,并按相关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5、请广大报考人员自觉做到诚实守信,面试环节前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合理选择交通方式出行,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疫情接触史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报考人员,取消报考资格,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未尽事宜由井陉矿区应急管理局研究决定。

报名联系电话:0311-82088678

井陉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井陉矿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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