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常德市石门县人民医院招聘高层次紧缺临床医师公告

来源:石门县人民政府 2021-09-08 16:58:34

石门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公开招聘县人民医院高层次紧缺临床医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经研究,石门县卫生健康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人民医院高层次紧缺临床医师11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4.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本科学历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报考级别为中级的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考试成绩通知单,每科成绩≥60分);研究生学历者,须取得相应学位证、规培证、执业医师证。

其它见附件。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石门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6.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计划及专业

招聘计划11名,具体岗位及数量详见附件1。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

采取现场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1.现场报名时间:

2021年9月17日-9月18日(8:00-12:00、14:30-17:30);2021年9月22日(8:00-12:00、14:30-17:30)。

2.现场报名地点:

石门县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行政综合楼502室)

3.现场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医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研究生学历人员还须提供规培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科学历人员还须提供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或报考级别为中级的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考试成绩通知单,每科成绩≥60分)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报名时须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五、资格初审与准考证领取

报名时由石门县人民医院及石门县卫生健康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报考人员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者,随时取消资格。

领取准考证时间:2021年9月23日(14:30-17:30)

地点:石门县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行政综合楼502室)

六、考试

1.开考岗位。此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为保证招聘质量,考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2.面试。本次考试只进行面试。面试采用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内容为体格检查。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

考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成绩相同的,以考官评分不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总成绩排名。如再相同者,则另行加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资格复审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八、体检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并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湘禁毒委〔2020〕26号文件执行。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石门县人民医院及石门县卫生健康局共同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形成客观的考察结论。

十、公示

根据考试和考察结果,经石门县人民医院及石门县卫生健康局集体研究确定拟聘对象,并将拟聘对象名单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经审查合格拟聘对象名单在石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审批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名册》、《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提供拟聘用人员档案,经审核,报石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十二、招聘监督

整个招聘工作在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卫健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下进行,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未尽事宜,按现行有关政策执行,本公告由石门县卫生健康局、石门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36-5157329(石门县卫健局)

0736-5323085(石门县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

0736-5333980(石门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736-5325106(石门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卫生健康局纪监组)

附件:招聘岗位数量及具体条件表

石门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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