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南岳阳市湘阴县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
2021年湘阴县公开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强化人才支撑,根据我县高层次紧缺人才实际情况,结合《湘阴县2021年人才工作要点》计划,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高层次紧缺人才到我县工作。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引进岗位、计划、要求
本次共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9名,具体引进职位、人数及专业要求见《湘阴县2021年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职位计划》(附件1)。
二、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定岗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择优聘用的办法引进人才。
三、引进条件
(一)报名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一贯表现良好,服从组织分配;品学兼优,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2.身体健康,符合国家招考公务员的体检标准;具备引进职位所需的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3.高层次人才指国内外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国内原“985”“211”高校、“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副高职称以上专家;高级技师。“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不含独立学院)见附件2;
4.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必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报考人员专业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专业分类参照《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5.引进人才最低服务期为五年(含试用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本次引进条件
1.本县在编人员;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9.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含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10.存在侵害集体财产、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组织、煽动或参与非法上访的;
11.在各级各类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2.不接受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报考,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硕士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次类推;
13.法律、政策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四、引进程序
引进工作通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9月15日至17日,共3天,逾期不予补报。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网址:湘阴县政府门户网(官网),点击进入湘阴县人事考试服务平台。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考公告和职位表,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并上传符合报考职位条件要求的证件照。
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原因导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后果自负。
(二)资格审查
1.初审:由县人才引进办公室按照引进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2.现场资格复审:初审合格对象由县委人才办组织相关人员共同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者本人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发展中心学位认证报告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同底彩色正面电子照片(35×45mm,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本次引才的全过程,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引进公告,诚信报考,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完整,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者聘用资格。
(三)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县一中教师引进采取现场试教方式,考点设湘阴县城内,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按照拟引进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以不除去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总成绩排名靠前者确定体检人员,仍相同的,以其学历高者优先。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考察
由县委人才办牵头,县人社局具体负责,重点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县外已有编制的人员提供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含廉洁自律情况)。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原发布引进人才公告的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落实,不符合引才条件者,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拟引进人才情况报县委人才办批复备案。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递补一次。
(七)享受相关待遇及要求
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新进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者,由聘用单位主管部门报经县委干部教育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予以解聘。拟引进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提交个人档案或不按时到单位报到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其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引进人才相关待遇按《湘阴县加快人才强县建设若干措施》(湘阴发[2020]13号)等人才政策文件精神执行,除享受正常工资福利待遇外,根据考核情况享受人才生活补贴、购房优惠政策等待遇。
五、组织实施
本次人才引进具体工作由县委人才办牵头负责,县人社局具体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六、纪律监督
人才引进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和纪律要求进行,凡违反程序或工作纪律的,将按《关于公开招聘、公开考试录用、公开选拔等工作的“八严禁”纪律规定》(湘组发〔2012〕12号)和《岳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工作人员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岳纪发〔2011〕17号)等文件规定严格追究责任,进行严肃处理。
七、其他有关事项
(一)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应聘人员需做好防疫期间自我防护工作,进入面试和资格审查等现场时需佩戴口罩,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配合做好体温测量和主动出示绿色健康码。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湘阴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县委组织部人才办:0730-2115659
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0730-2260012
监督举报电话:湘阴县纪委监委信访室:0730-2115511
中共湘阴县委干部教育和人才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 月8日
附件1
2021年湘阴县公开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条件一览表
序号 |
主管部门 |
引才单位 |
岗位代码别 |
岗位名称 |
引进计划 |
专业要求 |
其他资格条件 |
备注 |
1 |
县工信局 |
新能源汽车产业链 办公室 |
01 |
1 |
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 |
|||
2 |
县乡村振兴局 |
社会扶贫服务中心 |
02 |
乡村振兴开发指导 |
1 |
农村发展专业 |
||
3 |
县民政局 |
康复医院 |
03 |
临床医疗 |
1 |
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
|
4 |
县文旅广体局 |
文物保护利用中心 |
04 |
文物保护技术员 |
1 |
文物与博物馆专业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
|
5 |
县应急管理局 |
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
05 |
安全监督员 |
1 |
地矿类专业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初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证 |
|
6 |
县财政局 |
基建预决算评审中心 |
06 |
造价师 |
1 |
工程类专业 |
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师证 |
|
7 |
县人社局 |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
07 |
1 |
法学类专业 |
|||
8 |
县市监局 |
检验检测中心 |
08 |
材料检验员 |
1 |
材料科学类 |
||
9 |
县教育局 |
湘阴一中 |
09 |
生物教师 |
1 |
生物类专业 |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高中教师资格证 |
采取现场 试教方式 |
附件2: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名单(不含独立学院)
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
1. A类36所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兰州大学、国防科技大学
2.B类6所
东北大学、郑州大学、湖南大学、云南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新疆大学
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95所
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协和医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外交学院、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体育大学、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中央美术学院、中央戏剧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天津医科大学、天津中医药大学、华北电力大学、河北工业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内蒙古大学、辽宁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延边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东北农业大学、东北林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上海海洋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体育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上海大学、苏州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南京邮电大学、河海大学、江南大学、南京林业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南京师范大学、中国美术学院、安徽大学、合肥工业大学、福州大学、南昌大学、河南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暨南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海南大学、广西大学、西南交通大学、西南石油大学、成都理工大学、四川农业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西南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贵州大学、西藏大学、西北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长安大学、陕西师范大学、青海大学、宁夏大学、石河子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宁波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第二军医大学、第四军医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