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山东菏泽郓城县引进第二批急需人才29人公告
2021年郓城县引进第二批急需人才公告
为引进集聚更多急需人才,推动郓城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郓城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引进第二批急需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要求及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国内外普通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10日以后出生)。
5.未在山东省内缴纳过社会保险的高校毕业生。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及从我县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聘)未满半年的人员,不得报考。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7.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及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被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8.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不列入引进范围。已与我省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签约入职人员不得应聘。
9.因报名人数不足造成岗位空缺的,由郓城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调整公布,并负责解释。
二、引进岗位、数量及待遇
引进岗位、数量、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有关要求详见《郓城县事业单位引进急需人才岗位一览表》(见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人员须按照报考岗位条件,将报名所需材料(扫描做成一个PDF)发送至指定邮箱(见附件1),报名邮件统一命名为“姓名+电话+报名单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兼报。
报名需提供的相关材料(扫描后把①—⑤项做成一个PDF):
①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②学历、学位证书(第一学历、学位,最高学历、学位)、《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留学人员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2021年郓城县引进急需人才报名表》(插入近期电子版照片)。
⑤《报到证》,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名证明信》。
网络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21年9月23日18:00截止。
2、资格审查
根据引进人才岗位要求和引进人员提交信息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初审通过;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引进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报名人员提供虚假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
四、面试
考试只进行面试,采取答辩、面谈、交流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引进人员的综合分析、沟通应变、岗位匹配度、语言表达、形象气质等方面的情况,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设70分为最低合格线。
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五、体检与考察
1.面试合格者按照面试合格成绩高低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出现成绩并列的,按照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应届毕业生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的顺序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人员对考察人选的个人档案、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并写出考察报告,提出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3.因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由引进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需要递补的经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可以从引进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4.如部分引进岗位有空缺,对面试成绩超过70分的未进入考察范围考生,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人岗相适、专业相近、双向选择原则,由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并进行考察、体检。应聘人员不服从调剂的视为放弃。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郓城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nyc.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收到信访举报,经查属实、影响引进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人员引进手续、编制手续和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引进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前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引进人员档案材料有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聘用。
引进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时转正,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被引进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签订最低服务年限协议,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不得办理调动手续。
七、其他
1.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为保证考生身体健康,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参加面试过程中应当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考生要注意个人防护,自备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其他过程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其他未尽事宜以郓城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解释或发布的信息为准。请各考生及时关注郓城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nyc.gov.cn/)。
咨询监督电话: 0530-5378179
郓城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