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20210910(长期有效)
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是广东省人民政府直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广东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广东省18所全国一流高职院校建设单位之一、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是全国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国家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单位、广东省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单位,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创建单位、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全国高等职业院校体育工作成果暨“一校一品”体育工作示范基地。入选“亚太职业院校影响力50强”,入选为教育部职业教育走出去试点项目高校(13所之一),并筹办中国-赞比亚职业技术学院工贸分院。迄今已有64年办学历史。
学校地处广州市,现有天河、白云、荔湾三个校区。天河、白云校区占地1100亩,全日制在校生22000多人,成人学历教育规模达9000人。学校目前设有教学机构12个,现有专业44个,其中国家级骨干专业4个,中央财政支持的重点专业2个,省级一类品牌建设专业3个,省级二类品牌建设专业3个,省级高职教育示范性专业4个,省级高职教育重点专业9个,省级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试点专业8个,省一流高职院校高水平专业建设项目9个,高职本科协同育人专业4个。学校在2019年成为国家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目前已获得“1+X”证书制度试点专业30个55种,新建2个“1+X”证书实训考证基地。
现因学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7名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操守,爱岗敬业,工作踏实,办事效率高,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具体详见《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专任教师岗位表》(附件1)、《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行政教辅人员岗位表》(附件2)。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党纪、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党纪、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做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做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1.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及布置的各项临时工作任务后,专任教师税前年薪10-14万元,行政教辅人员税前年薪9.5-14万元。
2.工资采用晋升机制,根据在校工作年限、年度考核结果和学历、职称、职务提升等因素逐级晋升。
3.按国家规定购买“五险一金”。
4.按学校安排可享受带薪寒暑假。
5.在广州市无住房者,可安排教职工宿舍。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长期有效。(根据学校教育事业发展情况以及招聘情况,不定期更新招聘岗位)
(二)报名方式
1.专任教师岗位
采用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填写《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报名人员基本信息表》(附件4),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及社保清单)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岗位要求中共党员者,需提供当前所在党支部或党委组织部出具的有效党员身份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到报考岗位所在二级学院电子邮箱(详见附件1),(邮件主题格式为:非事业编制+姓名+学历学位+职称+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如:非事业编制张三硕士研究生讲师应聘J01网络工程系专任教师)。
2.其他行政教辅岗位
采用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填写《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报名人员基本信息表》(附件4),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及社保清单)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岗位要求中共党员者,需提供当前所在党支部或党委组织部出具的有效党员身份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到学校人事处电子邮箱rsczhaopin@gdgm.edu.cn(邮件主题格式为:非事业编制+姓名+学历学位+职称+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如:非事业编制张三硕士研究生讲师应聘X01辅导员)。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登陆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gdgm.edu.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3.所有应聘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除2021届应届毕业生外)。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名。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以上相关证明材料。
4.年龄要求分别指:30岁指1991年1月1日后出生者;35岁指1986年1月1日后出生者;40岁指1981年1月1日后出生者;45岁指1976年1月1日后出生者(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5.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之日。
五、面试方式
专任教师及其他行政教辅岗位均需进行岗位技能测试。
(一)专任教师岗位的综合面试
由二级学院(部)根据岗位要求组织开展综合面试。
(二)其他行政教辅岗位的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包括岗位技能测试和专业知识问答。岗位技能测试和专业知识问答成绩均采用百分制,成绩各占初试成绩的50%。
岗位技能测试主要考察相关岗位动手操作能力,时间控制在30-90分钟以内。
专业知识问答主要考察专业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临场反应能力等(语言表达能力及仪表举止占15%,逻辑思维及协调与应变能力占25%,专业理论素养及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占60%)。限时15分钟。
六、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考生总成绩。个人总成绩达75分为合格,从成绩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某岗位应聘人员的个人总成绩均不满75分的,则该岗位空缺。
七、体检
由学校组织体检人员进行体检。
八、公示及聘用
报考人员经面试、体检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各类岗位资格审查、面试相关事宜会提前在学校官网公布,敬请留意。
(二)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
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三)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87729601(人事处)
监督电话:020-87702519(纪检监察处)
二级学院(部)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附件1: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专任教师岗位表20210910.xlsx
附件2: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行政人员岗位表20210910.xlsx
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