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连城县统计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2人公告
连城县统计局关于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连城县统计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素质。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熟练掌握office办公软件等。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服从管理。
4.年龄原则上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1)现役军人或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党纪、政纪处分规定限制期内的;(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5)受过行政处罚的;(6)个人征信有失信记录或有失信被执行记录的;(7)国家法律法规、有关政策规定不得招聘的。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单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专业要求 |
学历专业 |
性别 |
其他 |
连城县统计局 |
2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35周岁及以下 |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相关事项
1.报名时间:9月13日至9月17日(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材料: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及《连城县统计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详见附件)。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地点:连城县统计局综合股(连城县莲峰镇新莲巷21号县政府二楼统计局综合股);联系人:傅灿秀,联系电话:0597-8921245。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现场报名时直接进行,经初审通过的,由报考者本人填写《连城县统计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招聘资格。
三、招聘办法
1.报名人数超过30人时,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少于30人(含),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2.笔试主要考查报名人员的相关知识水平,总分100分。
3.若需笔试,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重点测试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应变能力以及职位(岗位)所具备的相应素质,面试总分100分。
4.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要求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参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造成的空缺,按面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连城县统计局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
五、研究聘用
经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核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由连城县统计局在县政府门户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聘用。
六、聘用办法及待遇
(一)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统一与连城县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劳务聘用手续,实行三年一签制。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期内,被聘用人员如有违反合同约定、违规违纪或不履行工作职责以及其他原因不适应工作的,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解聘。
(二)聘用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自主择业。
(三)工资等福利待遇:按照连城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薪酬标准实行,待遇为2600元/月(含“五险一金”,其他福利待遇参照现有临聘人员)。
七、其它
1.因聘用者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名额空缺的,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
2.考试成绩保留两年,若我局劳务派遣人员因中途辞职等产生空缺的,按分数高低排序实现替补。
3.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连城县统计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连城县统计局综合股0597-8921245。
监督电话:连城县纪委监委驻发改局纪检监察组0597-3128290。
连城县统计局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