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92人公告
徐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徐州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92名,有意者可按规定条件和程序报考:
一、招聘岗位与数量(详见职位表)
1、云龙分局30名;
2、鼓楼分局19名;
3、泉山分局40名;
4、公共交通治安分局33名;
5、大龙湖旅游度假区分局15名;
6、淮海国际港务区分局23名;
7、云龙湖风景名胜区分局2名;
8、巡特警支队28名;
9、食药环侦支队1名;
10、网络安全保卫支队1名。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年满18周岁的公民;
3、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具有较好的体能素质,身心健康,体貌端正,非特体,面部无明显缺陷;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无残疾,无重度平跖足,无纹身,肤表无异常,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癜痕、疤痕、色素癍;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
4、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
5、国家和省规定的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岗位条件参照招聘职位表中的岗位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
2、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4、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5、直系血亲、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的;
6、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薪资待遇
本次招聘以劳务派遣的方式与第三方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统一缴纳五险一金,薪资待遇按岗位确定(具体情况咨询报考单位)。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按照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聘用等程序进行,择优录用。
1、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7日起至9月15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报名地点详见招聘职位表。
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技能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身份证反正面复印在同一面纸上;限户籍的职位需提供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需复印在同一面纸上)和本人近期一寸照片2张。
2、资格审查。用人单位在审查过程中须严格把关,确保相关材料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随意放宽招聘条件。在招考各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
3、体能测试。项目包括:男子俯卧撑(女子仰卧起坐)、4×10折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体能达标评分标准参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笔试。
4、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论和基本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
5、面试。面试采取现场提问的方式,考察应聘者的岗位适应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处理问题能力等。面试结束后,应急处突和看护职位按照体能测试成绩×4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计算总分,其他职位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总分,以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
6、体检。标准参照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7、政审。
8、聘用。经政审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入职相关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间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注意事项
(一)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或录用资格。
(二)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内部调整聘用人员的工作岗位。
(三)报考者具有回避情形的,应当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