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理鹤庆县引调县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鹤庆县公开引调县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优秀人才引进,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推进鹤庆县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公开引调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调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81年9月以后出生);
(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通过公开引调调入鹤庆县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今后组织提拔、公开遴选等特殊原因外,原则上不得调出鹤庆县工作;
(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调:
1.尚在新录用公务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试用期的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党纪政务处分、被追责问责影响期未满的;
4.其他不宜引调的。
二、引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坚持人岗相适、专业对口的原则;坚持流向合理的原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引调坚持在核定的编制限额和岗位设置比例范围内调动的原则。
三、引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鹤庆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在各类媒体发布引调公告。
(二)个人申请
凡申请调入我县工作且符合引调条件的,需个人提出调动申请,按公告要求填写《鹤庆县公开引调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请表》,并在规定的时间到鹤庆县委组织部、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
(三)组织审核
报名人员持调出部门签字同意后的申请表,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公务员登记表等材料到鹤庆县委组织部、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并现场接受资格审核。
(四)择优选调
鹤庆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报名情况开展认定,按人岗相适原则择优选调,具体方式视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五)办理调动
审核合格人员经鹤庆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报中共鹤庆县委、鹤庆县人民政府同意后及时办理调动手续。
四、引调计划
详见《鹤庆县2021年公开引调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2)。
五、相关要求
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符合引调条件的请下载《鹤庆县公开引调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请表》(附件1),同时提交调动申请书、公务员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鹤庆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不定期公告有关事宜,请关注鹤庆县人民政府网站和鹤阳先锋微信公众号。
联系电话:0872-4125236(组织部)
0872-4121299(人社局)
中共鹤庆县委组织部
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