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陕西安康市富硒产品研发中心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来源:安康市人民政府 2021-09-13 16:44:34

安康市富硒产品研发中心2021年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事业单位人才周转池编制使用有关规定,按照“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原则,市富硒产业办将面向社会为安康市富硒产品研发中心公开招聘3名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人数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人数

专业

学历

学位

安康市富硒产品

研发中心

重点实验室科研人员

3

植物学(专业代码:071001)、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专业代码:090101)、作物遗传育种(专业代码:090102)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硕士

及以上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聘人员年龄计算以报名开始之日为准(以身份证日期为准);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和业务能力,专业须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即毕业证能通过教育部指定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站(www.chsi.com.cn)验证,在国(境)外取得的毕业证能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平台(renzheng.cscse.edu.cn)验证,业务能力指专业领域发表的论文或获得的奖项等;

5.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中省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生;

4.新录用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以及所在职位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

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事管理规定需要回避的;

6.失信被执行人、拒服兵役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工作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网络报名、资格审查、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工作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在安康市人民政府网站(www.ankang.gov.cn)、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ankang.gov.cn)、安康市富硒产业发展办公室(fxb.ankang.gov.cn)网站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后进入面试。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24日至29日(上午:8时-12时,下午:14时-18时),5个工作日。

2.网络报名。将个人工作简历等相关资料(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和《安康市富硒产品研发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576953641@qq.com),邮件标题注明:姓名+应聘岗位+毕业学校+专业。

3.资格初审。由安康市富硒产品研发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需提供《报名表》一式2份,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学位证、论文及获奖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报名人员需对提供证件、证明资料的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全过程,在面试以后环节中若发现有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资格。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在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参加面试人员、时间、地点等信息在安康市富硒产业发展办公室网站发布公告。

(三)面试

面试采取为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专业技术能力、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计分方法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考官所赋分平均值为面试人员所得分(保留两位小数,不实行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并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面试成绩及体检公告在安康市富硒产业发展办公室网站发布。

(四)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安康市富硒产品研发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在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按医院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人员缴纳。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指定医院重新检查,体检结论以复查结论为准,复查时应当有纪检监察人员参与。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结果在安康市富硒产业发展办公室网站发布。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由安康市富硒产品研发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社会信用记录、有无违法违纪行为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同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因应聘人员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在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由高到低递补一次。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六)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安康市人民政府网站、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安康市富硒产业发展办公室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合格者,由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并向市委编办申请核发《下达人才周转池编制通知单》,按周转池编制有关规定办理入编备案手续,享受聘用岗位相关待遇。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方可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三、招聘工作要求

1.疫情防控要求。应聘人员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体温正常且“陕西健康码”或“安康健康码”显示为“绿码”的,方可进入报名地点、面试场所,报名、面试期间全程佩戴口罩(核对身份证件时应摘下口罩)。对于测温超过37.3℃的应聘人员,引导到发热门诊检查处置。外省来安返安应聘人员需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接种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对故意隐瞒病情、不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证明、不如实告知情况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根据疫情防控情况,报名、面试前疫情防控部门有其他要求的,另行通知。

2.工作纪律要求。严格执行招聘工作的方法、程序、时限和标准,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和回避规定。对在报名及招聘中弄虚作假、骗取资格或不符合应聘基本条件、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终止相关资格或取消聘用,并作出相应处理。对于因报名人员误报、误审进入面试环节的,将对该报名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招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审查,也包括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3.其他未尽事宜,由安康市富硒产品研发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市富硒产业办 0915-3215988

监督电话:市人社局 0915-3212252

派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 0915-3214413

安康市富硒产业发展办公室
2021年9月13日

附件1:安康市富硒产品研发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docx

附件2:安康市富硒产品研发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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