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疆精河县招聘街道办事处_社区工作人员65名简章
精河县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充实精河县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人员队伍,做好街道、社区居民服务,经县党委、政府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编制外工作人员、45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㈠ 招聘对象。
1.编制外工作人员从已参加过精河县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招考并进入面试环节但未录取人员中在个人自愿的基础上,根据当次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选拔。如未招满,从已参加笔试考试未进入面试环节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选拔,直至招满。
2.公益性岗位以符合进入公岗行列条件人员进行择优录取,目前为精河县县域内同工同酬在岗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㈡ 岗位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6年9月11日至2003年9月11日期间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精河县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5.具有符合报名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经国家、省(区、市)、自治区(含兵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证书;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报考岗位所需其它全部条件;
8.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㈢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有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查处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6.其他规定不得录用人员不予报名。
二、招聘程序
㈠ 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11日至2021年9月12日下午20:00截止。
2.报名地点:精河县人社局一楼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3.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精河县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蓝底2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学信网学历证明(仅大专以上学历人员提供)及复印件各一份。
4.报名人员原则上只能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5.查阅及相关附件下载地址:(http://www.xjjh.gov.cn/)“网上精河”或精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精河县人力资源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报名人员自行下载。
㈡ 资格审查与体检。
因工作需要,所有录用人员均先按要求上岗,后进行资格审查、政审与体检。资格审查、政审和体检任一环节不合格者均不予聘用,从该岗位报名人员中择优递补。资格审查及政审工作由精河县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由精河县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人员统一组织,到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体检。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承担。报名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在一日内提出,经精河县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批准,可在指定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本职位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从报考本职位的人员中择优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㈢ 公示。
所有环节完成后,经精河县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通过“网上精河”(http://www.xjjh.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㈣聘用、工资待遇与管理。
此次招聘的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工资参照精河县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核算发放,公益性岗位人员上岗后表现优秀者经街道办事处考核合格者可转为同工同酬待遇。所有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由用人单位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聘,解除聘用关系及劳动合同。
三、监督及要求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参与招聘工作的所有公职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事宜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并在“网上精河”(http://www.xjjh.gov.cn/)上发布相关补充通知。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如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精河县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09-5336828(精河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0909-5332311(精河县纪委监委信访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