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雷博人力开发有限公司淳安分公司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浙江雷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淳安分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派遣至淳安县文化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要求
单位 |
岗位名称 |
招考 人数 |
性别 要求 |
户籍要求 |
年龄要求 |
学历及 专业要求 |
其他要求 |
淳安县文化馆 |
专业技术岗(乡镇分馆联络员) |
1 |
不限 |
不限 |
30周岁及以下(1991年9月1日以后出生) |
高中及以上; 专业不限(舞蹈、戏曲、戏剧影视等艺术类专业优先) |
具备并熟练掌握至少一项舞台表演艺术。 |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须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未取得相应学历人员不能报考。
3.服从组织安排,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4.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9月20日下午5:00止。
2.报名方法:应聘者将《2021年淳安县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附件1)、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打包发送至报考单位邮箱3339980@qq.com,邮件标题须注明:报考岗位+本人姓名+联系电话。相关报名资料发送后务必与招聘单位电话确认。
招聘单位联系人:高老师,电话:0571-24817107。
(二)考试
考试前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名对象需提供网上报名时所提交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审通过的方可参加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形式进行。符合报名条件的凭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如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20人,则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上述比例的,按该岗位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对象。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考试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考察对象。
本次体检和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等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录用
考察结果为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淳安千岛湖门户网站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按有关规定与拟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如招考人员不能满足工作需求的,不予聘用。
本次招聘所有考生总成绩有效期为一年,2022年9月30日前,淳安县文化馆合同制专技岗位或分馆联络员有缺岗的,可从本次招聘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2.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3.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4.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详见附件2和附件3。
5.本公告由浙江雷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淳安分公司负责解释。
浙江雷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淳安分公司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