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吉林延边州州直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招聘2人公告

来源: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09-13 17:16:31

2021年延边州州直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实行员额经费管理工勤人员的公告

 

根据《关于州直机关(参公单位)及事业单位实行员额经费管理的新补充工勤人员有关问题的意见》(延州人社联发〔2012〕11号)精神,延边州州直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行员额经费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实行员额经费管理司机岗位人员2名。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嗜好。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5.高中(含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男,延边州户籍,在延边州内机关从事司机岗位5年以上,机动车驾驶证C1以上。具备相关行业资格证书并有相关岗位实际工作经验证明。

6.年龄为45周岁及以下(197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参加非法组织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现役军人。

4.服务期未满人员。

5.从业以来出现过危害社会安全责任事故、违法肇事等不良记录的人员。

6.按照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流程及相关要求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2021年延边州招聘员额经费管理工勤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并自愿严格遵守各项承诺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21年9月15日至9月18日,9:00至16:00。

(二)报名方法

因疫情期间相关防控规定,不接受个人现场报名,申报材料只接受邮寄方式,逾期不予受理。

1.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报考人员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各1份;近期(6个月内)1寸红底免冠证明照3张(贴于报名登记表内);延边州内机关单位工作5年以上依据(在社保局开具的参保明细);报考登记表(在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C1及以上驾驶证复印件1份。

2.报名要求本人亲自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取消应聘资格。

    3.邮寄地址为吉林省延吉市公园路2799号,王慧芬收,电话号码:0433-2866987。

(三)资格审查

考核领导小组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相关行业资格证书、证明相关岗位实际工作经验等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四、考试相关事项安排

(一)笔试

主要测试与司机工作相关的职业道德、交通法规、岗位职责等知识,笔试时间为2021年9月23日9:00-10:30,笔试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凭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

(二)面试

以提问的方式进行,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3名面试人选;面试时间为2021年9月23日14:30,面试地点另行通知。主要测试对司机岗位职责了解程度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面试考官由考核领导小组成员组成。面试顺序通过抽签决定,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

(三)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实际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总考试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组织成绩相同人员进行再次面试。计算人员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未达到60分的,取消进入体检资格。

(四)防疫相关要求

1.笔试当天,“吉祥码”为绿码的报考人员,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方可进入考点。“吉祥码”非绿码的人员,须于笔试当天提供9月20日(含)以后在吉林省检测机构检测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出具检测阴性证明的,不能参加考试。

2.笔试当天,“吉祥码”为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异常,或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报考人员,须于笔试当天提供吉林省内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排除新冠肺炎的诊断意见,可到正常考场参加考试。不能提供诊断意见,但经现场确认可以参加考试的,须按规定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不能提供诊断意见,且经现场确认不得参加考试的,须服从防疫工作安排。

3.报考人员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4.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并签署《2021年招聘实行员额经费管理工勤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行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情节严重的,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入人员诚信记录,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报考人员须承诺严格遵守以上要求,否则,自愿承担一切后果。

五、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根据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考核领导小组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六、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网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接受社会监督。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待遇。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州直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程序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薪酬按照人事部门员额经费管理相关工资规定核定。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为本次招聘考试的工作网站,有关考试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此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联系人:王慧芬 赵丽宁

联系电话:0433-2866987

延边州州直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

2021年9月13日

附件1:延边州州直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实行员额经费管理工勤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doc

附件2:延边州州直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实行员额经费管理工勤人员报考登记表.docx

附件3:2021年招聘实行员额经费管理工勤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通知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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