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哈尔滨办事处下设黑龙江职工互助保障绥化代办处招聘公告
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哈尔滨办事处下设黑龙江职工互助保障绥化代办处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为完善职工互助保障活动组织体系,规范业务管理,促进互助保障事业健康发展,更好地服务全省广大职工群众,根据《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章程》、《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办事处管理条例》及中互会哈尔滨办事处相关规定,结合黑龙江职工互助保障绥化代办处工作需要,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岗位
招聘黑龙江职工互助保障绥化代办处财务综合工作岗位。从事职工互助保障的业务工作,并负责统计相关财务数据和业务数据。
二、岗位职责
依托绥化市总工会开展职工互助保障业务,负责做好本地职工互助保障工作的组织、发动、宣传、咨询、解答等工作。办理基层单位承保、理赔等相关业务,保证数据完整、准确、做好数据备份,并完成中互会哈尔滨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招聘对象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志投身到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事业;
(二)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忠诚党的事业;
(三)事业心强、服务意识强、热爱职工互助保障工作;
(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信网可查),财务等相关专业,并熟练掌握办公自动化软件,有较强的学习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文字综合能力;
(五)有3年以上财务工作经验者优先选择;
(六)年龄在35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七)身体健康,能够胜任职工互助保障各项工作。
四、招聘岗位和数量
绥化代办处招聘1名财务综合岗位;
五、招聘方式
1、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2021年9月15日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报名地点:绥化市职工服务中心大厅(万达广场南100米处),电话0455-8718258。
3、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
(1)招聘报名登记表;
(2)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照片3张;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查询信息复印件;
六、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一)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二)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三)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五)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七、薪酬待遇及聘用期限
由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哈尔滨办事处统一支付,工资结构标准参照《哈尔滨市社区工作者管理暂行办法》。
(一)薪酬待遇
采用合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间每月工资3000元/月。试用期满后,薪酬标准参照《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哈尔滨办事处代办员管理暂行办法》执行,享受对应的绩效工资、学历津贴、职称津贴、女职工津贴等福利待遇,按规定享受社保及公积金待遇(五险一金)。
(二)聘用期限
岗位聘期为3年,首次参加工作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有工作经历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首次合同聘用期满后,根据中互会哈尔滨办事处及各代办处事业发展需要和本人意愿协商一致后可再行签订续聘合同。
(三)解除劳动合同
违反《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章程》、《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办事处管理条例》规定,不严格执行中互会哈尔滨办事处相关规定,存在重大事项不报告、重大违规违纪行为等情形,造成恶劣影响或者损失较大的,中互会哈尔滨办事处或各地代办处有权解除劳动合同或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绥化市总工会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