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云南红河学院资产与后勤管理处招聘编制外合同制人员2人公告

来源:红河学院 2021-09-14 09:52:45

红河学院资产与后勤管理处2021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人员的公告

 

根据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工作安排及岗位需要,经学校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资产与后勤管理处编制外合同制人员

二、应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三)具备拟聘用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年龄要求。

1.学历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要求:一级学科为经济学类、管理学类相关专业。

3.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

4.其他:具有初级及以上会计师资格证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6日至9月22日

2.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表、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初级及以上会计师资格证书、其他资格证书、荣誉证书和奖状等。

请应聘者将以上材料的电子版打包发送至资产与后勤管理处联系人邮箱:1223386117@qq.com。

(二)资格审查

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

(三)考试

1.本次招聘的编制外合同制人员必须参加笔试和面试,(笔试范围为财会人员需具备的基本能力与知识,不指定任何培训机构与考试用书),通过笔试合格进入面试的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2.由资产与后勤管理处成立由相关人员组成的考察小组,负责组织笔试和面试的相关工作,并确定拟聘人选。

3.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以1:3的比例进行面试。

4.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最终成绩结果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两项成绩相加为第一名的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5.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待面试结束后,将拟聘人员报学校审批。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本次招聘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人员,学校对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进行考察。

自愿或自动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岗位空缺的,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1次进行体检、考察。若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进行体检、考察。

(五)公示与聘用

面试考察结束后将在资产与后勤管理处网站(http://hq.uoh.edu.cn/)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录用与劳动合同签订

公示期满,试用期1-3个月(试用期待遇与正式聘用待遇相同),试用期满无异议的,按相关录用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录用手续阶段,由于应聘人员自愿(自动)放弃录用资格或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四、工资待遇

1.本次公开招聘的编制外合同制人员的薪酬按照《红河学院编制外合同制人员聘用与管理暂行办法》标准执行。

2.编制外合同制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保险缴费办法按国家、蒙自市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3.假期工资待遇(病假、事假、产假、婚丧假)按照《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假期工资待遇》和《红河学院教职工考勤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监督

考生须服从国家和省有关公开招聘政策规定,提供符合报考要求的证件,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所有录用人员报到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及“招聘条件”中规定的相应证书原件。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六、联系方式

报名联系电话:0873-3699806(郝老师)

纪委监督电话:0873-3694846(孙老师)

红河学院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2021年8月30日

附件:招聘岗位、人数及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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