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南理工学院招聘公告
湖南理工学院2021年非事业编合同制人员第二次招聘方案
为充实我校专任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优化队伍结构,学校决定对特殊紧缺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理论课教师和1名管理人员,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才交流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公开招聘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思想素质与业务素质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学历层次与实际能力相结合的原则。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二)原则上年龄在30岁以下(含),具有相关专业从业经验者年龄在35岁以下(含);
(三)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证书且本科、硕士研究生均毕业于高水平大学或国(境)外知名大学,音乐类为高水平大学或国(境)外知名大学或音乐专业院校;
(四)本科、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并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方向要求;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理工学院人事处网站等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9月23日17:00结束。
2.报名地点:湖南理工学院人才交流中心(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学院路439号湖南理工学院办公楼420室)。
3.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湖南理工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hr.hnist.cn/ppygzz/control/ppzplogin)报名系统,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求职简历、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本科和研究生阶段成绩单及其他岗位要求的佐证材料)扫描上传(要求整理成一个PDF文件)。
每位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多报取消资格。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基本条件和应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通过湖南理工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进入考核环节,9月24日公示参考人员名单。
(四)考核方式
1. 考试时间
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人事处主页相关通知。
2. 考试形式
任课教师考核采取笔试、试讲(含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管理人员考核采用笔试、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
(1)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应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合格者进入试讲或面试环节。
(2)试讲或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任课教师按指定内容以授课(时间45分钟)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对教学内容的把握、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的运用等;试讲完进行专业技能展示。管理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举止仪表、综合分析能力等,还需结合岗位需求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笔试占综合成绩的50%,试讲或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
(3)设置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
3、考试地点
南院16号楼(逸夫楼)517教室。请持身份证参考,不发放准考证。
(五)体检与考察
考生综合成绩合格,学校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
体检:要求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
心理健康测试:由学校心理健康测试中心对应聘者进行心理健康测试并出具“心理健康测试报告”;
综合考察:对体检合格且心理素质健康者从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及是否有违反政策法规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查,并对其应聘资格和条件进行复查。
五、结果公示
根据合格的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审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湖南理工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按人事代理方式进行聘用,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享受同类教师同等待遇,考核不合格则予以辞退。
咨询电话:0730-8640298(校人才交流中心)
监督电话:0730-8640142(校纪检)
湖南理工学院人才交流中心
2020年9月13日
附件:非事业编制硕士专任教师招聘计划
序号 |
用人部门 |
岗位 |
专业方向及要求 |
学历学位或职称要求 |
计划数 |
F1 |
音乐学院 |
教学岗 |
声乐表演(美声唱法、男中音、男高音) |
硕士研究生 |
1 |
F2 |
音乐学院 |
教学岗 |
声乐表演(民族唱法、女高音) |
硕士研究生 |
1 |
F3 |
土建学院 |
教学岗 |
建筑历史与理论、建筑遗产保护及其理论 |
硕士研究生 |
1 |
F4 |
信息中心 |
网络安全管理运维岗 |
网络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软件工程等相关专业 |
硕士研究生 |
1 |
合计 |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