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8人简章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山东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为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事业编制35名。负责建设行业相关执业资格考试、注册和从业人员业务评价工作;开展建设领域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相关工作;承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政务平台运行维护的技术支撑工作。
(二)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中心。为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事业编制43名。承担全省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管理的有关技术性工作;承担全省精品工程质量安全创优、示范创建和建筑业新技术的应用推广等技术性工作。
(三)山东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中心。为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事业编制20名。承担建设工程消防技术研究、政策咨询和技术服务等工作,参与制定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标准;承担超标准、超规范、跨区域特殊消防设计专家评审等技术支撑工作;参与建设工程火灾事故技术调查分析工作。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7号)要求,按照年度用编进人计划和工作需要,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所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中级岗位工作人员6名、高级岗位工作人员2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中级岗位应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5年9月13日以后出生),高级岗位应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0年9月13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岗位条件包括学历、学位、专业以及其他条件要求。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信息,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rss.shandong.gov.cn)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zjt.shandong.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9月13日-9月22日。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符合岗位需求条件的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与报名材料一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用人单位联系人邮箱。邮件主题格式为“拟报考单位名称+姓名”。
报名材料包括:
(1)有本人签名的《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2)有本人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
(3)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须在2021年9月13日之前取得);
(4)相关工作经历劳动合同和足年足月缴纳社会保险记录单,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1年9月13日;
(5)离职人员应聘的,提交离职证明材料;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由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考察时提供。
报名时以上所有材料提供原件的扫描件,原件和复印件在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提供。
报名结束后,对初审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中级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岗位。核减和取消招聘岗位情况及时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公布。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资格。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及时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公布。
(三)考试
中级岗位招聘考试采取专业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按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中、高级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1.笔试
中级岗位笔试内容根据专业和岗位特点确定,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理论水平,总分为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时间、地点和成绩及时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公布。
2.面试
中级岗位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高级岗位面试人选按审查实有合格人数确定。中级岗位面试人选名单以及中、高岗位面试地点和时间及时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占50%)、综合分析能力(占25%)、语言表达能力(占10%)、应变能力(占10%)、仪态举止(占5%)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总分为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中级岗位按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高级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中级岗位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四)考察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对其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并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未调查清楚并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提出聘用意见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联系方式
(一)山东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联系人:任晓亚
电子邮箱:renxiaoya@shandong.cn
单位地址:济南市市中区卧龙路128号
咨询电话:0531—87087081
(二)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中心
联系人:王鹏
电子邮箱:sdzjzwp505@shandong.cn
单位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正觉寺小区一区1号
咨询电话:0531—86195219
(三)山东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中心
联系人:杨合波
电子邮箱:yanghebo@shandong.cn
单位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正觉寺小区一区1号
咨询电话:0531—87087266
六、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七、监督投诉
本次招聘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直属机关纪委全程监督下,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聘用”的原则,及时面向社会公布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投诉举报电话:0531-87080803。
八、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20〕155号)相关规定执行。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