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河北邯郸市检察机关度聘用制书记员招考181人公告

来源:邯郸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14 13:50:06

邯郸市检察机关2021年度聘用制书记员招考公告

 

为深入推进检察机关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做好我市检察机关2021年度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工作,按照《邯郸市检察机关2021年度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实施方案》的规定,为市县两级检察机关招聘聘用制书记员。

一、招聘原则

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录取原则。

二、招聘单位

本次招聘单位为邯郸市县两级检察机关。

三、招聘的范围及招聘人数

(一)招聘范围

具有邯郸市常住户籍(或高考生源地为邯郸市)的人员。大名、魏县检察院仅限本县户籍(或生源)的人员报考。

(二)招聘人数

在省检察院、省财政厅、省人社厅核定的聘用制书记员职数总数内,邯郸市人民检察院商同级人社、财政等部门研究提出本次招聘计划,具体详见下表。

 

四、招聘的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品行、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年9月1日(含)至2003年8月31日(含)期间出生),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35周岁(1986年9月1日(含)至2003年8月31日(含)期间出生)。

5.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招考公告发布前应已取得相应学历);

6.熟悉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掌握书记员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予刑事处罚的;

2.曾因违法受过治安处罚的,或者曾因违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被单位辞退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

(三)回避规定

邯郸市县两级检察院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实行回避。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全权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

(一)报名、资格审查及缴费

1.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系统或通过手机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招考公众号报名。

(1)报名系统网址:

http://baoming.amesoft.cn/initPage.action?pid=NTU2ODk=&

(2)二维码:

 

(公众号报名流程:扫描微信二维码,关注公众号,点击招考信息,    点击检察机关报名入口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09月10日9:00至09月16日17:00,关注招考公众号或电脑登陆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间截止9月16日17:00(由于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期的另行通知)。

3.网上报名提交材料:

(1)居民身份证;近期一寸免冠照片;本人户口页、户主页、毕业证、学位证;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等材料。以上材料须提交原件扫描件(或清晰照片)。

(2)电脑登陆报名系统下载打印《邯郸市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报名表》,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考公告》,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报考人员“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

(3)报名实行诚信制度,考生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4)报名时,明确指定所报考检察机关职位。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确定为进入考试(测验)。信息将被锁定并进入交费程序,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根据提示原因修改报名信息,或放弃本次报考。

5.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入考试(测验)。在公告指定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缴费时间截止09月17日12:00,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提示:请报考人员10月8日后密切关注招考公众号,技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类通知会及时在招考公众号上公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二)考试内容

考试包括综合能力测试和面试两部分,总成绩为100分。综合能力测试包括技能测试和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

1.技能测试

(1)测试内容。技能测试分为看打录入和听打录入两部分,要求中文录入。

(2)测试方式。看打录入和听打录入两部分,考试时间各10分钟,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20%)。看打录入和听打录入中,必须有一项录入速度在每分钟70字以上且正确率在90%以上的标准,方可产生成绩,并以两项录入的较高成绩作为技能测试成绩,达不到该标准的取消聘用资格。

(3)测试要求。技能测试采用台式计算机标准键盘录入方式作答,预装有极品五笔、极点五笔、万能五笔、搜狐五笔、搜狗五笔、王码五笔、搜狗拼音、百度拼音、QQ拼音、谷歌拼音、紫光拼音、讯飞拼音共12个输入法。严禁考生携带U盘、光盘等外部存储设备现场自行安装输入法。

(4)测试时间和地点:邯郸市辖区内,具体地点、时间和要求详见《技能测试准考证》。考生应按照《技能测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测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技能测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

《技能测试准考证》必须使用电脑登陆报名系统,请报考人员自行下载打印。

(5)技能测试结束后,考生可在招考公众号查询技能测试成绩。技能测试合格的考生进入笔试环节。

2.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政治理论、法律基本常识、常用公文写作能力。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

(2)笔试命题。试题由市人社局监督指导第三方考试机构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命题、组卷、制卷、阅卷,并签订保密协议。

(3)笔试要求。笔试地点在邯郸市辖区内,笔试具体地点及考试时间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

《笔试准考证》必须使用电脑登陆报名系统,请报考人员自行下载打印。

(4)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在招考公众号查询笔试成绩。

3.确定资格复审人选

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和各单位岗位招录人数之比不高于2:1的比例,根据综合能力测试成绩排名和招聘计划,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名单。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在招考公众号查询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和是否进入资格复审。

4.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主要核实考生报名时所提供学历和其他证件和材料的真实性,必要时通知考生提交报考材料的原件。在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招录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法律责任。

面试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的考生中按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5.面试

(1)面试要求。面试地点在邯郸市辖区内,具体地点、时间和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考生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考场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

《面试准考证》必须使用电脑登陆报名系统,请报考人员自行下载打印。

(2)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面试时间为6分钟。

(3)面试分组。报考的考生一般在同一考试地点分组面试。考生第一次抽签进行分组;第二次抽签决定考生的面试顺序,面试时只许报组号和面试顺序号,不得报本人姓名或与本人相关的一切信息。

(4)面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等。

(5)面试打分。评委对考生面试情况打分。评委打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面试打分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对7位评委的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成绩在现场公布。

6.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的计算方式为:总成绩=技能测试*20%+笔试*40%+面试*40%,保留两位小数。

考生面试成绩、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招考公众号公布。

7.确定体检人员

根据各院招聘职数和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按照各院招聘职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依次按技能测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面试成绩高者的顺序确定,如果以上办法仍无法确定排名,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六、体检

进入体检考生,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集合时间、地点等有关信息,在招考公众号公布,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由市县两级检察机关用人单位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阶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招录人选资格。

八、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市县两级检察机关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录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录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各用人单位按照统一的合同文本分别与拟聘人员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文本由市检察院统一印制),按照聘用制书记员序列进行规范管理。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期转正。

十、薪酬待遇

聘用制书记员所需经费,由财政部门列入单位年度预算予以统筹保障。相关待遇不低于邯郸市目前最低工资标准,保险按河北省社保基数缴纳四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十一、其他事项

(一)凡考生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技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其中一项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录条件,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选聘资格,同时根据问题严重程度追究相应责任。

(二)对技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中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均按照成绩高低进行依次递补。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本次招聘实施中,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研究制定招聘活动防疫指南并严格落实各项防疫措施,确保招聘工作安全平稳进行。

网络招考技术咨询:0310-5905248

监督投诉电话:0310-2990412

2021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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