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海市斗门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招聘普通雇员公告
中共珠海市斗门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公开招聘1名普通雇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斗门区直机关工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普通雇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岗位要求
岗位名称 |
招聘 人数 |
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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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学历 |
专业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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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雇员(后勤管理辅助类) |
1名 |
35周岁(含)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中国语言文学类(B0501)、中国语言文学(A0501), 新闻传播学类(B0503)、新闻传播学(A0503), 法学类(B0301)、法学(A0301), 哲学类(B0101)、哲学(A0101), 政治学类(B0302)、政治学(A0302), 社会学类(B0303)、社会学(A0303),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B0305)、马克思主义理论(A0305), 教育学类(B0401)、教育学(A0401), 心理学类(B0402)、心理学(A0402), 历史学类(B0601)、历史学(A0601), 公共管理类(B1204)、公共管理(A1204)。 |
具备较强的文字功底、口头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等,综合素质较高,有1年以上文字工作经验者优先。 |
(二)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在案或其他社会治安问题。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5.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受处分未满期限的人员;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或存在不诚信报考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薪酬待遇
按珠海市斗门区普通雇员相关待遇标准执行。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dmjgzfb@zhuhai.gov.cn,邮件名称请注明“应聘雇员+姓名+手机号码”。
(二)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9月25日截止(以电子邮件收件时间为准)。
(三)报名材料:
1.《斗门区公开招聘普通雇员报名表》,文件名统一为“应聘雇员+姓名+手机号码”,word和pdf格式(签名)各一份;
2.个人近期正面免冠彩照电子版;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pdf格式);
4.报名表中从业、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pdf格式)。
以上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并与原件相符。在领取准考证时需提供以上资料的原件现场查验。
(四)资格审查
由斗门区直机关工委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审核者发放准考证,具体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
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政治素质、相关知识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素质与能力。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满分100分)×5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50%(分数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时,按照1:3的比例核减招聘人数。面试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1:3的比例确定。
五、体检
根据应聘者总成绩(60分以上)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该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需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确定聘用人员并办理录用手续
对体检合格且考察通过的应聘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
1.报考材料弄虚作假的;
2.体检不合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准聘用的。
(二)因以上情形取消聘用资格的,可按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总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斗门区直机关工委负责解释。
联系人:梁小姐,联系电话:0756-2781384;监督电话:0756-2781381。
中共珠海市斗门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