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西赣州职业技术学院招聘21名公告
赣州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公告
一、学院概况
赣州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专科层次普通高等学校,是市政府直属综合性高职院校。学校占地面积800余亩,地处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紧邻新能源汽车科技城,交通便利,出行快捷,学院环境优美,方圆有容,独具特色,教学生活设施先进,配套完善,是师生理想的教书育人之地。
(详细信息见学校主页http://www.gzpt.edu.cn)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根据办学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21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赣州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编制备案制人员,为编外招聘、纳入编制备案制管理,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等方面享受与事业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其他各项社会保险。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品德,为人师表;
4.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名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6.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管理人员)及农村定向师范生、特岗教师等各类项目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9.赣州农业学校、江西赣州技师学院在编人员;
10.历年参加我院公开招聘考试取得录用资格的,且因个人原因放弃录用的人员,以及正式录用后未满5年服务期中途辞职人员;
11.已经被赣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拟聘(录)用(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已完成体检考察的;或尚在新录用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12.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三)各招聘岗位具体条件及其他要求
1.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详见《赣州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2.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工作经历条件均指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如:岗位要求本科学历的,考生既可以以本科所学专业进行报考,也可以以研究生所学专业报考。
3.考生所学专业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〇一九年一月版)》(附件2)的规定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情况说明等材料。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
4.岗位条件中涉及年龄及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9月15日(报名第一天),年龄计算方法:30周岁以上是指1990年9月15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指1985年9月15日(含)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80年9月15日(含)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是指1975年9月15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考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等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5.2021年应届毕业生原则上须于报名前取得并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等证书材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
7.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需有所在单位党组织开具的有经办人签字盖章的书面证明(证明参考模板见附件3:《中国共产党党员身份证明》)。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程序包括发布公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请考生对照所报岗位条件及要求和岗位考试方式选择。
(一)发布公告、报名
1.发布公告。2021年9月15日开始在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gzhrss.gov.cn)、赣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gzpt.edu.cn)等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采取网上报名,自公告之日起开始。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2日17时,下载并如实填写《赣州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4),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未填写《赣州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的不予受理。
网上报名链接:赣州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入口(http://zp.gzpt.yztob.com/)(9月15日至9月22日17时开放)
3.应聘人员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要求,诚信报考,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相关表格须按要求填写;内容不全或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报名应提供真实的证明、证件以及准确的个人信息等相关资料,如弄虚作假,将被取消聘用资格,已参加考核的,成绩一律无效。如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应聘人员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二)现场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后,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先组织笔试(笔试要求见本公告的“考核方式”),然后组织现场资格审查,具体安排如下:
1.时间:待定(具体时间请关注学院官网公告)
2.地点:待定(具体地点请关注学院官网公告)
3.须携带资料:
(1)《赣州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取得并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材料(有学位要求的需提供学位证)〕;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限应在2021年9月30日以后,以备核查有效性)和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认证报告”或学位查询结果各1份;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报考设有“中共党员”要求岗位的考生提供《中国共产党党员身份证明》。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管理人员)及国企正式人员报考,应出具在报名截止日前,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同意报考的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注明参加工作时间);县(市、区)党委、政府或组织、人社部门对在编在岗人员调动有相应规定以及副科级以上人员报考的,还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与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如拟被事业单位聘用,须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如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管理人员)隐瞒其在编身份报考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7)近期免冠正面同底一寸彩色照片2张。
(8)委托他人代为资格审查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原件审核后当场退回)、复印件一份。
4.在资格审查中对资格问题有争议的,以学院资格审查小组的集体决定为准,资格审查合格者方能参加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弄虚作假的,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隐瞒身份报考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后,若无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三)考核方式
1.时间、地点待定,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在赣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告。
2.考核方法
(1)文秘干事(A01)、档案管理员(B01)、宣传干事(C01/C02)、学生工作处干事(D01/D02/D03)、教务处干事(E01)、招生就业处干事(F01)、后勤与资产管理干事(G01)、保卫处干事(H01)、信息中心干事(I01/I02)、专职组织员(J01/J02)
①采取“笔试+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和结构化面试成绩各为100分,在总成绩中分别占40%和60%,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②笔试:笔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专业水平和能力、教师基本素质、综合知识水平、表达能力和管理协调能力等。笔试设置合格线分数,高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成绩高于合格线的考生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未达1:3的岗位,高于合格线的进入面试;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下一环节。
③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成绩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适应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和举止仪表等。
(2)医生(K01)、护士(L01)岗
①采取“笔试+实践操作”方式进行。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和实践操作成绩各为100分,在总成绩中分别占40%和60%,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②笔试:笔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专业水平和能力、综合知识水平、表达能力和管理协调能力等。笔试设置合格线分数,高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成绩高于合格线的考生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未达1:3的岗位,高于合格线的进入面试;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下一环节。
③实践操作:总成绩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临床实践操作技术水平。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各岗位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遇总成绩相同的,则取面试(或实验操作)成绩高分者。
2.体检由赣州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负。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以及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应当在接到体检结论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考察由赣州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考察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录用。考察可采取函调或实地考察方式进行。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4.因个人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空缺,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五)公示和聘用
1.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赣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确定为聘用对象,办理相关的聘用手续并报市人社局备案。对公示对象提出异议经查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所造成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公示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该空缺职位,不再进行递补。
3.对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其中初次就业人员为1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予以解聘;考核合格的,按照编制备案制身份聘用,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4.聘用人员须在学院服务不少于5年。5年内不得参加外单位考试、未经学院同意不得脱离现岗位,学院不提供任何证明,若私自参加考试被外单位录取,不予办理相关手续、不予调离档案。
若聘用人员服务期未满5年辞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30万元。
五、招聘工作组织及相关纪律
本次招聘工作由赣州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全过程接受市人社局的指导和监督。
本次招聘须遵守以下纪律:
(一)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缘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严格招聘纪律。招聘工作人员必须严守纪律,不得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考试过程中参与作弊;不得泄露考试题目;不得有其他违反招聘纪律行为。如有违反,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招聘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六、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并严格遵守。
考生应自觉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赣通码”、行程码绿码、疫苗接种证明(简称“三码”)并报告旅居史,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并无干咳、嗅觉或味觉减退等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参加面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面试答题、用餐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有28天内境外、21天内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实行大规核酸检测地区旅居史的,或其他正在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人员一律不得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和考试。
考生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面试(资格复审);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七、其他
本公告未规定的以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为准,未尽事宜,由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事业科负责解释。
八、招聘工作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赣州市经开区唐龙大道新能源汽车城内
学校网址:http://www.gzpt.edu.cn
联系电话:0797-8069956(温老师、谢老师)
附件4:赣州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