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市凤岗镇政务服务中心招聘合同制聘员公告
东莞市凤岗镇政务服务中心招聘合同制聘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凤岗镇政务服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聘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1名政府合同制聘员,从事镇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业务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无违反计划生育,无违法犯罪记录。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5.无不适宜聘用为政府工作人员的情况。
(二)岗位条件
1.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公共管理类、工商管理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
3.限广东省户籍,2021届毕业生;
4.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退役军人和烈属、军属等优抚对象。
三、薪酬待遇
按照凤岗镇政府合同制聘员待遇标准和镇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人员绩效工资标准执行,年薪酬待遇约为11万元至13万元(含五险一金)。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报考人员需提供电子版资料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1076931347@qq.com邮箱。具体如下:
1、时间:2021年9月16日-9月23日。
2、报名资料:
报名表(通过网上公告下载附件);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应的鉴定证明(扫描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电子彩照1张。
3、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2)本镇财政供养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前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否则不予参加面试。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负责审核报名资料,于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参加考试,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不另行通知。应聘者该期间应确保所提供联系方式通讯通畅,因应聘者本人原因未收到考试通知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拟定在报名结束后一周内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外通知。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临场应变和综合分析等能力。考试成绩将在“东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国东莞凤岗镇栏目”予以公示。
(四)体检
在考试成绩达60分(含)以上的考试人员中,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对象要求在凤岗医院或东莞广济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应聘者获知体检结果3个工作日内可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检申请,于招聘单位同意复检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一次复检,复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该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果。
(五)考察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评估和考察,应聘者应予以配合,提供真实、有效的计划生育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等资料。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拟聘人员,通过“东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国东莞凤岗镇栏目”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
(七)录用
公示结束如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镇政务服务中心按规定程序报批录用。
五、注意事项和要求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的招聘条件,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自动解除。
(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如有应聘者未能通过或主动放弃应聘资格,招聘单位可从考试合格应聘者中递补人员,按规定执行招聘程序。
(三)本公告中“以上”“以下”“之前”“之后”等表述均包含本级基数。
(四)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报考者应持“粤康码”等健康码绿码、出示行程卡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考试;考前14天内有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及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五)本公告及报名相关事宜由东莞市凤岗镇政务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和解释。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聂先生联系电话:0769-87699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