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南长沙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简章
2021年长沙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普通雇员简章
长沙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暨长沙市公共卫生检测检验中心)为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承担着疾病防控、卫生应急等公共卫生职能。因卫生应急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长沙市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长办发〔2014〕20号)精神,经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普通雇员2名,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人员管理
(一)合同管理:签订聘用劳动合同,按照规定约定试用期。
(二)薪酬及福利:编外聘用合同制人员待遇,由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及政策性福利待遇构成。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参加报名。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非2021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具体条件(见附件1:《长沙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普通雇员(第二批)岗位表》)
说明:1.25岁及以下指1995年9月15日及以后出生;40岁及以下指1880年9月15日及以后出生。
2.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应为全职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工作经历和服务年限时间截止计算至2021年9月15日(含)。全日制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的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3.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
4.有执业证或资格证要求的岗位,通过相关考试尚未取得证书的可暂凭合格成绩单报名。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五、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初审→疾病防控→复审、笔试→考核→体检→考察(含资格终审)→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一)发布信息
招聘简章公布于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changsha.gov.cn、长沙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方网站http://www.cscdc.org.cn,其他有关考试具体安排、各环节相关信息等均在长沙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发布,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采取网上报名方式:2021年9月15日—24日,报名考生将个人相关资料电子档投递至邮箱CSCDCRSK@163.COM,逾期概不再接受报名。
2.资格初审:报考人员请自行下载、如实填写《报名表》(附件2)并手写签名,将填好的《报名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原件、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及其他所需材料原件扫描在网上报名有效时间内打包上传投递至指定报名邮箱(文件夹名:报考岗位+姓名,扫描件命名:姓名+身份证、或学历证、……),人事教育科负责接收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
3.考生在网络报名后至笔试前须密切关注本人资格初审情况,提示补充资料的请及时补充,9月27日17:00前报名资料不齐全视为无效报名。
4.报名人员提供的证书和资料必须合法、真实、准确。
(三)疾病防控
针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实际,报名此次招聘的人员在到现场各个环节前(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指定地点)均需进行疾病防控筛查,达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及要求,并按要求提供24小时内湖南居民健康码、防疫行程卡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具体见附件(附件3:《长沙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疫情防控方案》,附件4:《长沙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流行病学史调查问卷》。
为维护全体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的健康权益,我中心可能根据疫情形势在必要时调整疫情防控方案,考生必须按要求配合完成疫情防控工作,并在招考各环节按要求佩戴好口罩。
(四)笔试与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笔试的同时进行资格复审,有效报名的考生提前1个小时到达考试地点,将初审递交所有材料的纸质版交给现场老师复审。
2.审查合格人员进入笔试,按招聘岗位与有效报名人数1:3的比例开考。
2.笔试时间及地点:暂定于2021年9月29日,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参加笔试的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缺少证件或迟到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内容:所聘岗位专业知识,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入围考核),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4.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考核的人员(末位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入围),名单公布在长沙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如有放弃,则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五)考核
考核成绩由面试成绩(50%)、跟班实习考核成绩(50%)构成。每一单项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所占比例合成考生总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任一单项成绩低于70分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环节。
1.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必须提前到达考场,现场查验身份证,未带身份证或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2)面试: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间每人8分钟(含准备时间4分钟),主要考察举止仪表、沟通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岗位匹配度等。
(3)评分方法:采取百分制,由专家分别评分,去掉最高和最低分计算平均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成绩当场予以公布。
2.跟班实习考核
(1)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需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考核,未准时到达或未按要求完成整个考核程序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考核内容:考生以实习的方式进行跟班实习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职业道德素质、实际操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团结协作能力、劳动纪律等。
(3)评分方法:采取百分制,由考核小组各成员分别评分,计算平均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六)总成绩合成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考核成绩占60%合成(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七)体检
1.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1:1比例进入体检环节(总成绩相同的,考核成绩高者入围)。如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不超过两次)。
2.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八)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2.考察由我中心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进行。
3.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九)公示、聘用
1.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长沙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长沙市卫健委、长沙市人社局,并办理聘用手续。
2.聘用人员需与我中心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其他
1.长沙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拥有对本次招聘的最终解释权;
2.咨询电话:
长沙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事教育科:0731-84785461
3.监督电话: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1-84907930
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0731-88666316
长沙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监审科:0731-85789979
附件1.长沙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合同人员岗位表.doc
附件2.长沙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合同制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长沙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疫情防控方案.doc
附件4.长沙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流行病学调查问卷.doc
长沙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