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华南师范大学汕尾校区招聘工作人员6人公告(第一批)
华南师范大学汕尾校区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一批)
华南师范大学始建于1933年,是一所学科门类齐全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广东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学校、广东省高水平重点建设大学、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21年1月,根据广东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深圳大学对口帮扶筹建的汕尾理工学院(筹)整体转设为华南师范大学汕尾校区。校区位于粤港澳大湾区东翼,紧邻深汕特别合作区,交通便利,依山面海,环境优美。校园规划占地约2000亩,规划学生规模15000人,2021年正式招生。学校紧密对接粤东片区经济社会重大需求,发挥自身学科优势和专业特长,致力于打造“交叉性、应用型、高品质”校区,培养交叉性、应用型、高水平创新性人才。为满足汕尾校区建设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人,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2。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6.具备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第一学历须为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
7.硕士35周岁以下,博士或具有中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放宽至4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截止日;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 参加汕尾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用)已进入体检或考察环节的;或已被汕尾市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且原录(聘)用单位规定最低服务年限,未满服务年限的(服务年限计算从开具行政介绍信起至本次招聘报名首日止);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
(一)公告发布
在汕尾市人才网(https://www.shanweirc.com/)和华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scnu.edu.cn)发布本次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16日0:00-9月30日24:00。
2.报名方式及要求: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
请按“姓名—学历—应聘岗位”命名文件名,并将以下材料按顺序发送至邮箱swxqzzrsb@scnu.edu.cn。
请将除《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之外的所有证件、证书、证明粘贴于一个WORD文档中,以附件形式发送,附件大小不超过4M。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1,本表下载填写后用WORD文档发送)。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从大中专第一学历起各个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证明。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
港澳地区学习和国外留学归国人员,应取得学位(历)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时,上述证书证明均须提交。
(4)本人所具有的外语水平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职业资格证、相关证明材料等。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按要求申请、填报、提交报名材料,并确保所填资料真实、有效、完整。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提交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3.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或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需提供毕业院校教务处出具的专业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若岗位条件设置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则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五、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进行审查。过程中,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应聘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应聘人员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行综合测试环节。
六、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由学校统一组织,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相关技术专长,以及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综合分析、应变等方面的表现和能力。综合测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70分以上为良好,未达良好者不予聘用。综合测试成绩在综合测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在每个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分岗位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和考察工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执行。
八、公示和聘用
我校按汕尾市相关规定办理函调、公示、聘用等相关手续。
九、福利待遇
(一)薪酬待遇
1.工资待遇。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历学位的,纳入汕尾市事业编制管理并享受相应工资待遇;具有硕士学历学位的,纳入汕尾市员额制管理并享受事业编同等待遇。
2.汕尾红海扬帆人才计划待遇。符合汕尾市红海扬帆人才计划条件的,学校可按规定协助申请享受以下待遇,具体由汕尾市负责解释,如有调整按新规定执行。
—全日制博士给予生活补贴与住房补贴共75万元。
—全日制硕士给予生活补贴与住房补贴共20万元。
—正高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给予岗位补贴与住房补贴共85万元。
—副高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给予岗位补贴与住房补贴共40万元。
—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给予住房补贴15万元。
(二)其他待遇
1.可按有关规定申请租住周转房。
2.人才子女享受本市户籍学生同等入学待遇。
十、有关说明
本公告所提及的“以上”均包含本数,如“硕士以上”即指包含硕士。
应聘人员应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个人放弃聘用而导致招聘岗位缺额,可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十一、联系方式
(一)招聘咨询电话:
0660-3808013(华南师范大学汕尾校区组织人事办公室)
020-85211236(华南师范大学人事处)
(二)汕尾校区地址:
广东省汕尾市城区马宫街道香江大道西55号
附件2:华南师范大学汕尾校区2021年公开招聘岗位表.xls
华南师范大学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