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山市政务服务中心招聘综合窗口工作人员10人公告
乐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综合窗口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报市级有关主管部门同意,乐山市政务服务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窗口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综合窗口工作人员10名。
二、岗位职责
负责政务服务综合窗口咨询、接件、送达服务等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 年满20周岁、不超过35周岁;即1986年9月30日(不含)至2001年9月30日(含)期间出生的;
3. 专科及以上学历;
4. 身体健康,具备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文字写作表达能力,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
5. 热爱政务服务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集体荣誉感。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 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 曾被开除公职的;
3. 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 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或处分期内的;
5. 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招聘的情形。
四、薪资待遇
按乐山市财政核定的工资待遇执行,由基础工资+绩效工资等构成,月收入2000元以上。按相关规定统一购买四险一金(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住房公积金。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和带薪年休假。
五、报名程序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1年9月16日至9月24日
(二)报名方式和咨询地址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通过扫描二维码领取《乐山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好后发送到邮箱:1750703229@qq.com。
联系电话:0833-2603258,13440127888。
(三)报名要求
网上报名时需同时提交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个人获奖证书等相关资料电子扫描件。网上资格初审结果在“乐山市新锐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告并电话通知。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则取消招聘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六、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 笔试按不低于1:2的比例开考,如未达到开考比例,视实际情况适度缩减招聘额度开考。
2.考试形式为机考,笔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所列参考资料。
参考资料:《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2号〕《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NO:SC132921)《四川省政务服务条例》(NO:SC122531)等。
3. 笔试时间:2021年9月27日9:30-11:00
4. 笔试地点:乐山市新锐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乐山市市中区嘉定南路500号402教室)
5. 报考人员须持身份证原件参考。
6. 报考人员须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体温检测、核验健康码、现场填报疫情防控承诺书,考试期间考生全程佩戴口罩。
(二)面试
1.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入围的人员,于笔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乐山市新锐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告。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名额2倍的,按实际入选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2021年10月9日9:00
3.面试地点:乐山市新锐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乐山市市中区嘉定南路500号401教室)
4.面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语言表达能力,全部采用汉语普通话答题。
(三)综合测试成绩
综合测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若综合测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综合测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乐山市新锐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告。
七、体检
(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体检:岗前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考察
对考生进行电话或实地考察。考生须提供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备查。
经考察合格人员予以聘用。
九、聘用及管理方式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考察合格后,由乐山新锐人力资源公司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首次为两年,应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