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东珠海市气象局招聘合同制职员3人公告
珠海市气象局2021年度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珠海市气象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合同制职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薪酬待遇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专业技术类三级合同制职员2名,综合事务类四级合同制职员1名。
(二)工资待遇
享受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相关管理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全国,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工作;
3.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详见附件《珠海市气象局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岗位一览表》;
4.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5.服从工作岗位分配;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受过纪律处分的;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在职的珠海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不适合在政府部门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方式
2021年9月26日至9月30日(五个工作日),请有意向的人员填写《珠海市气象局合同制职员报名表》(须在“本人承诺”栏签名),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等复印件扫描,发送报名材料至电子邮箱:zhsqxj@zhuhai.gov.cn,邮件名称请注明“珠海市气象局职员招聘+姓名”,联系电话:0756-2226038(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在国(境)外院校取得学历学位者,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2.资格审查:市气象局办公室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通知应聘人员参加现场报名确认查验网络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原件(考试前一天)及考试;不符合条件的,将回复邮件通知。经审核与报名材料不符的,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时间地点将在珠海市气象局网站公布。
3.其他事项:考生需持有绿色“粤康码”(或“防疫健康信息码”)、“行程码”查验以及测量体温(是否需要核酸证明以珠海市最新防疫要求为准),方可参加笔试和面试,如现场发现体温异常将禁止进入考场。
(二)招聘考试
1.笔试(满分100分):采取闭卷形式,主要考核胜任工作应具备的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等。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考生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4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4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气象局网站公布笔试成绩。
2.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具备的专业素质、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分数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如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考生总成绩、体检及考察人选名单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气象局网站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在指定的珠海市三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考察:主要考察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身心健康、人际沟通等方面的情况,并进行资格复查。
(四)确定拟聘人员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名单在珠海市气象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程序和权限审批并办理聘用手续。
如发现考生有违纪违法、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纪检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督,纪检监督电话:0756-2226038。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不服从组织安排的;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作弊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有违法犯罪记录的;因公示有异议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
(二)因考生放弃或被取消拟聘资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而导致岗位缺额的,可按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三)未尽事宜,由珠海市气象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珠海市气象局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