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平果市财政局招聘公告
平果市财政局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平果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平政规〔2018〕2号),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政供养编外聘用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招聘岗位
乡镇财政所惠农资金专管员4名;市财政局局机关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4名。
三、岗位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合格,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2、年龄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26日—2001年9月26日之间出生);
3、专业(类别)和学历要求:
乡镇财政所惠农资金专管员:经济学类、会计与审计学类,大专及以上学历。
财政局局机关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经济学类、会计与审计学类、政治学类、中国汉语言文学与文秘类、新闻传播学类、教育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
4、能吃苦耐劳,工作认真踏实,责任心强,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5、面试分数达到75分(含75分)以上。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聘用为编外聘用人员的。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
本次招聘按《平果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平政规〔2018〕2号)有关规定执行,实行聘用制,合格者与平果市财政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实行动态管理。进行年度考核,对年度工作胜任的、考核达到合格以上等次的予以续聘;对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的聘用人员留用察看一年,次年考核结果仍达不到合格等次以上的,给予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给予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发生《平果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三)、(四)、(五)项情形之一的,当年考核结果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五、工资福利待遇
按照《平果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平政规〔2018〕2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方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21年9月22日至2021年9月26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30—17:30)。
(二)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三)报名地点:平果市财政局人事教育股(213室),联系电话:0776-5835679。
(四)报名材料及要求
1、填写《平果市财政局编外聘用人员应聘报名表》。
2、提交材料: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和各种技术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
(五)资格审核
由平果市财政局人教育股对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者方可进行面试。
(六)面试时间及范围
1、组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面试。
2、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及时公布。
3、面试时间:待定(以市财政局人事教育股通知为准)。
4、面试地点:平果市财政局。
5、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经工作人员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考场。
(七)体检(体检费考生用自理)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
(八)考核
根据体检结果,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考核名单,考核不合格者,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核。
(九)公示
对面试、体检、考核结果都合格的,经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平果市人民政府网公示5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十)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须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聘用人员聘用情况需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聘用人员在工作中要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用人单位每年对聘用对象进行年度考核,并报主管部门备案。聘用期满,由用人单位按相关程序办理续聘或解聘手续;年度考核不合格者,由聘用单位按相关程序解聘。
七、其他注意事项和要求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条件方可报名。报考人员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招聘咨询电话:0776-5835679(平果市财政局人事教育股)
平果市财政局
2021年9月17日
附件1:平果市财政局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