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山东济南市莱芜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考120人简章

来源:济南市莱芜区政府 2021-09-18 10:27:39

2021年济南市莱芜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考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提升城市社区专职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根据《中共济南市委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和《济南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莱芜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考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本次计划招考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120人,分两类岗位:A类岗位不限政治面貌,招考100人。B类岗位面向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招考20人;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各街道需求人数详见《2021年济南市莱芜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考计划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1、政治素质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态度坚决,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事业心责任感强。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工作、社区建设、社区治理等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3、品行端正,处事公道,服务意识强,身体健康,形象气质佳,夏季衣物无遮盖处无纹身(包括但不限于面部、脖颈、双肘及双膝以下部位)。

4、报考A类岗位需具有济南市莱芜区户籍;报考B类岗位需具有济南市户籍。

5、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6、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0年9月23日以后出生)。

7、莱芜区辖区内凤城街道、张家洼街道、高庄街道、鹏泉街道现有城市社区“两委”成员报考应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男性报考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1970年9月23日以后出生),女性报考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5年9月23日以后出生)。

8、报考B类岗位的,政治面貌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9、招考设立加分因素。详见《2021年济南市莱芜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考笔试加分政策》(附件2)。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及其他参照“公务员”、“事业单位”形式组织的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3)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报考;

(4)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学生不能报考,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报考条件报考;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的不得报考。

三、考试流程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形式: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9月23日9:00--2021年9月25日17:00

查询时间:2021年9月23日9:00--2021年9月26日17:00

缴费时间:2021年9月23日9:00--2021年9月26日17:00

报名、查询、缴费网址:莱芜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aiwu.gov.cn/)

特别提醒:有关招考信息,请随时关注莱芜区人民政府网。

(二)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应于2021年9月23日9:00至9月25日17:00登录报名平台,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报考人员在考试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考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报考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3、网上报名填报申请加分项时,必须严格按照《2021年济南市莱芜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考笔试加分政策》(附件2)要求填报,本人如实选择符合本人条件的最高加分项,所申请加分项务必属实,报名成功后不可更改。资格审查时,若无法提供网上申报的加分证明材料或提交的加分证明材料与申报不一致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

4、报考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9月23日9:00至2021年9月26日17:00。

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初审结果。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特别提醒: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试录用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与招录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骗取笔试加分的,即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四)网上查询、缴费

考生报名成功后,应于2021年9月23日9:00至9月26日17:00登录报名平台进行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同查询)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城乡低保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报名成功后,无需缴费,应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于2021年9月26日9:00至11:30到济南市蓝天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莱芜区文化北路15号,电话0531-76238297)办理免缴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

申请缴费减免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区乡村振兴局出具的证明。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五)笔试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1年10月12日9:00-10月15日17:00,请及时登录莱芜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aiwu.gov.cn/)下载打印。

3、笔试时间:2021年10月16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和其他事项详见准考证。考试人员持准考证、身份证、《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笔试时间如有变动,将提前通过报名网站予以公告)

4、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为原始笔试成绩与笔试加分之和,其中笔试加分以考生网上报名时提交的申请加分项计算。

5、确定面试人选。根据各街道岗位报名考试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并按招考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范围,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规定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

笔试成绩以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莱芜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aiwu.gov.cn/)公布。

(六)资格审查

对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审核单位留存)。资格审查须本人参加,不得他人代替。通过资格审查的,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面试资格审查提交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与报名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户口本(首页、索引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落户时间截止线上报名截止日);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02年以后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

(4)《2021年济南市莱芜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考报名表》(附件3)1份;

(5)《2021年济南市莱芜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考诚信承诺书》(附件4)1份;

(6)B类岗位考生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证明(附件5)1份;

(7)《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6)1份;

(8)申请加分证明材料,按照《2021年济南市莱芜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考笔试加分政策》(附件2)要求提供。

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以上材料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经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七)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在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沟通表达、岗位匹配等方面的素质能力。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见《面试通知书》。面试统一组织,参加面试人员凭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6)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并当场公布。若同一岗位因考生人数较多分在多个面试室进行面试的,则采用“修正系数”办法,计算考生的面试成绩。具体计算方法说明如下:

面试成绩=考官评价成绩×修正系数(同一岗位全部考生的考官评价成绩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全部考生的考官评价成绩平均分)。

(八)公布总成绩及进入考察人员名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最后名次考生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出现面试成绩也并列的,以笔试报名顺序(报名序号)先后确定。

考试总成绩及进入考察人员名单在莱芜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aiwu.gov.cn/)公布。

(九)考察、体检、公示

考察:考察工作由各街道负责组织实施。因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后名次考生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出现面试成绩也并列的,以笔试报名顺序(报名序号)先后确定。

体检:体检应在区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录用的处理;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录用资格。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因放弃体检和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按以上办法依次递补。

公示:体检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aiwu.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确定后不再递补。

四、人员待遇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济南市蓝天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年(城市社区现有“两委”成员考入除外)。待遇按照《莱芜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五、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现场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时报考人员须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6),考生佩带口罩、接受体温测量,查验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考试或体检前28天内,本人或家庭成员如有国(境)外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行史和接触史,须提供3日内有效核酸检测结果。受疫情影响必要时将对有关招考工作时间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六、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试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有关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行政处分;对违反考试纪律及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报考者,取消录取资格,受聘后查实的,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

莱芜区委组织部、莱芜区民政局负责全程纪律检查与监督工作。

监督电话:莱芜区委组织部 0531-76114870

莱芜区民政局 0531-76128606

七、其它事项

1、本次招考由济南市蓝天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全程组织。

2、招聘工作进度信息在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aiwu.gov.cn/)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上网查询。

咨询电话:0531-76238297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济南市蓝天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8日

附件1:2021年济南市莱芜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考计划表.docx

附件2:2021年济南市莱芜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考笔试加分政策.docx

附件3:2021年济南市莱芜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考报名表.docx

附件4:2021年济南市莱芜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考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5:党员证明材料模板.docx

附件6: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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