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浏阳市公证处招聘公告

来源: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09-18 11:19:44

浏阳市公证处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编外合同制人员,协助公证员办理公证业务等相关工作,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备良好的沟通交流能力、应变能力、文书写作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有以下情况不得报名:涉嫌违纪违法尚未作出结论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和具体条件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年龄要求

性别

学历要求

岗位说明

公证员助理1

1人

30周岁

以下

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1、协助公证员解答有关公证业务咨询。2、参与外出调查取证、保全证据、现场勘验。3、其他公证辅助工作。

公证员助理2

1人

30周岁

以下

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1、协助公证员解答有关公证业务咨询。2、协助公证员查询资料、代写文书、制作询问记录。3、整理装订公证文书材料、立卷归档事务。

三、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含资格终审)—聘用

1.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0月8日止(工作日)。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报名材料发送电子邮件到397707263@qq.com

现场报名:浏阳市公证处106办公室

联系人:左女士

联系方式:0731-83609377

(3)招聘小组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将不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

(1)由浏阳市公证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将以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报名者本人。

(2)对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3.笔试

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开考比例为1:3,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凭身份证入场考试,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参加考试。考生笔试前需现场接受健康评估和“健康码”“行程码”查验,提交本人的“健康码”和本人亲笔签名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摸排卡》(见附件,自行下载打印填写)。对来自低风险地区和“健康码”“行程码”为绿码且无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参加考试。笔试时间及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需求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浏阳市公证处承担。

6.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方式,对报考者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出现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7.聘用

(1)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

(2)此次招聘人员实行合同聘用制,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内薪酬按80%发放,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

四、人员管理

1.凡聘用者,必须服从公证处的岗位职责安排,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证处的规章制度。

2.薪酬及福利:总收入不低于5万元(含基本工资、其他福利、 “五险一金”个人及单位缴纳部分等)。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A证者,总收入不低于7万元。业绩突出者,待遇更高。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浏阳市公证处负责解释。

2021年9月17日

附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摸排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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