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贵州黔南州长顺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遴选36人简章
长顺县2021年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充实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标牵头部门干部队伍力量,确保全县“四新”主攻“四化”工作顺利推进,加快高质量发展进程,结合县内编制情况,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6名,特制定《长顺县2021年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一、组织领导
本次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下设县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县委组织部,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开遴选的原则及程序
(一)遴选原则
1.行政编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报考事业岗位,但身份将随岗位转变,本人须书面承诺放弃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工资结构按新进岗位相关工资政策进行套改;
2.事业编制人员报考事业岗位,遴选人员原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要根据遴选单位的岗位情况重新考核聘任,如遴选职位仅有管理岗位的,聘用到管理岗位,薪随岗变;如遴选职位对应岗位无空岗的,执行高职低聘,且薪随岗变,工资结构按新进岗位相关工资政策进行套改。
(二)遴选程序
本次公开遴选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研究决定等程序进行。
三、遴选职位
详见《长顺县2021年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四、遴选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遴选对象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遴选范围为全县党政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公管理登记的在职在编科员级以下工作人员,事业单位人员遴选范围为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以上范围不含工勤人员)。
(二)报名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职位表》中另有要求的除外;
3.报考人员需参加工作3年及以上(2018年9月27日及以前参加工作),且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新参加工作的人员,除参加工作当年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定等次外,其余年度考核结果均要求称职<合格>等次以上);
4.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资格条件、身体条件;
5.无违法记录;
6.须具备遴选岗位所需资格的其他报考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受党纪政务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截止2021年9月27日仍在岗的“特岗教师”;
4.受过刑事处罚和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报考人员;
5.其他不符合参加遴选条件的情形。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遴选公告及相关信息统一在长顺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csx.gov.cn/)上发布。发布公告时间:2021年9月18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9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
长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大厅C区)三楼综合会议室。
3.报名所需资料(按顺序装订)
(1)《长顺县2021年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贴1寸彩色证件照片,另交1寸同底彩色证件照3张,张贴在《报名表》指定位置)、5KB—20KB以内电子照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任职文件等相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核对无误,注明“与原件核对无异”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报考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教育、卫健系统人员还需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4)所有人员都需要签订报考承诺书;
(5)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材料。
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长顺县2021年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每人限报1个职位。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各遴选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报名及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由县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进行资格复审。
各遴选单位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将遴选职位报名情况和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科汇总,并向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发放《面试准考证》。资格审查后,报名人数与计划遴选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遴选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考试
(一)面试
本次遴选仅采取面试方式,面试根据职位报名人数情况采取结构化小组或无领导小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在工作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二)面试加分
近3年个人获得县级以上综合表彰(党委、政府)在面试总成绩中给予加分,其中:县级加1分、州级加2分、省部级加3分、国家级加4分。同一个项目受多个层级表彰的只加最高级别分值一次。
近三年年度考核中,连续三年评为“优秀”等次的加3分,有两年评为“优秀”等次的加2分,有一年评为“优秀”等次的加1分。
研究生学历或双学士学位的本科生加2分。
(三)岗位专业测试
面试结束后,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遴选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岗位专业测试范围,岗位专业测试可采取笔试、实际操作、现场讲解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具体方式由遴选单位根据遴选岗位特点和需要拟定方案报县委组织部同意后自行确定并组织测试。
(四)总成绩计算及其他事宜
面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方式如下:
总成绩=面试总成绩×50%+岗位专业测试成绩×50%。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遴选单位组织实施。专业测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遴选计划数加1”的数额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员。遴选单位派出2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政治素质和个人征信情况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强化政治素质考察,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以及身体能否胜任遴选职位要求等方面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考察组还须查阅干部档案,认真核实公务员录用审批表(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审批表)等入口材料和公务员登记(参照登记)表等身份材料,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考察后出现职位空缺的,根据空缺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考察。考察结束后要对人选进行人岗相适比选,由单位党委(党组)研究决定体检人员(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不按成绩名次的须报遴选办同意)。经考察无合适人选,遴选单位党委(党组)研究决定按程序报县遴选领导小组审批方可取消或减少遴选人数。
八、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各遴选单位各职位的考察情况确定拟遴选人员,在长顺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可办理调动手续。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本次遴选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做好面试统筹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公开遴选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好岗位专业测试、考察等相关工作,明确相关责任,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防控,确保安全。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必须按照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最新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引导报考人员有序流动,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营造安全健康的考试环境。
(三)加强监督,严肃纪律。公开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监督。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开展相关工作,坚决杜绝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在公开遴选过程中出现违纪违法行为,将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并予以严肃处理。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县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4—6822193 0854—6826505 监督电话:0854—6822563 0854—6821643
长顺县县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