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尾海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政府聘员10人公告
海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政府聘员公告
根据海丰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海丰县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聘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海机编〔2016〕21号)和《中共海丰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员编制等事项的通知》(海机编〔2019〕18号)规定,现因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海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聘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的单位为海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计划招聘10名政府聘员。
三、薪酬待遇
政府聘员经费实行财政包干制,每人每月3000元(含单位和个人的五险),具体工资福利待遇按县人社局会同县财政局根据海丰县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提出意见报县政府确定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其他补贴按政府有关文件执行。
交通食宿自理。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安排;
(三)身心健康,五官端正,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四)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文字功底扎实,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具备基本的网络知识;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工作踏实、认真负责、工作态度好;政治素质好,保密观念、工作责任心强。
(六)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党纪处分在处分期内或受行政处分未解除的;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4.在各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人员;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海丰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dhf.gov.cn/)上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28日至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海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办公室,联系电话:6891293。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并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场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
4.报名材料:报考者按招聘条件要求,详见《海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政府聘员岗位表》(附件1),现场提交《海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政府聘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考生承诺书》(附件3)、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4张(照片背面注明本人姓名)。
5.报名要求:
(1)本次招聘只受理现场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及相关证件,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有效期内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报名材料进行现场报名。
(2)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填写《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可在海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dhf.gov.cn/)下载。
(3)本次招聘不收取考生报名费。
(4)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请自行留意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参加笔试、面试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6.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及有效证件。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已经录用的,取消录用。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有聘用关系的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7.报考者须按《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或《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的对应专业进行报考;如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或《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范围内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但考生所学专业必修课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或其教务处盖章)。
(三)考试
考试方式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
(1)时间和地点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须知详见《准考证》,我局将以公告、电话或手机短信方式通知已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领取《准考证》,请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并留意海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dhf.gov.cn/)。
(2)内容和形式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综合知识(包括行政管理、法律基础、公文写作、时事政治、自然科学与文史知识等)。笔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60%。笔试以闭卷考试、统一阅卷的形式进行。
2.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
按照笔试的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成绩名次并列的,一并参加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为60分,占总成绩40%。
(2)时间和地点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须知,我局将以公告、电话或手机短信方式通知参加面试人员(未进入下一环节的不再另行通知),请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并留意海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dhf.gov.cn/)。
(3)面试方式
实行结构化面试,即通过面试考官提问、面试对象作答的方式,对面试对象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进行评价。每人回答3道题,时间15分钟。面试过程全程录像,确保公平、公正。
(4)面试考官
面试考官均持有公务员面试资格证,由县委编办、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人员组成。
(5)评分标准
参照公务员面试评分标准。
(四)体检
按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名次高低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若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人员递补。
(五)政审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政审对象,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聘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政审工作。政审标准参照公务员政审要求。政审内容主要了解政审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考核对象如有违法违纪行为等不符合任职条件的,经查证属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根据政审结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海丰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发现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的,由海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程序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3年(含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此后每三年一聘。合同期间,每年一考核,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解除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续聘或解聘。
(八)有关情况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二)报考者参加考试时,均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
(三)报考者所留的联系电话、通信地址应准确无误,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手机号码)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未进入下一环节的不再另行通知)。
(四)报考者提供的信息、材料必须详细准确、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五)报考具体事宜可致电海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咨询,电话:0660-6891293。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本方案由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海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政府聘员岗位表.docx
海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