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安徽宿州砀山县部分单位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5人公告
2021年砀山县部分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为规范使用编外聘用人员,经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商联、砀城镇、薛楼板材加工园编外人员3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35名,招聘岗位详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砀山籍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术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35周岁以下为1985年9月25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
2、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司法机关、检察机关刑事侦查或者纪律检查,尚未作出最终结论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登录砀山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dangshan.pzhl.net)报名。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5日9:00至9月29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考人员登录砀山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报名相关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报考人员填写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砀山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9月30日16: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9月30日20:00前登录砀山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通过第三方平台(支付宝)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进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考试费用,共45元。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且与《砀山县发展工业投资有限公司、砀山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2021年招聘公告》中的岗位同时进行,请考生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在202101--202114岗位中,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3.笔试成绩
笔试满分为120分。
本次考试设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60分,对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60分的考生,不予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在砀山县政府网公布。
(二)资格审查
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
按照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3: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事宜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养、协调应变、语言表达能力和其他综合素质,满分100分。实际进入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70分,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70分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四)成绩合成
考试最终成绩按统考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确定。
合成成绩=笔试成绩/1.2×60%+面试成绩×40%,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若出现合成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因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内按考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一次。
七、公示及聘用
考试成绩、体检及考察结果合格的人员,按规定在砀山县政府网等网站进行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砀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1年9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正式聘用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月工资2560元,另给予办理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所需经费由县财政予以保障。
政策咨询电话: 0557-8778020
考务咨询电话:0557-8095278
监督举报电话: 0557-8020230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砀山县工商联
砀山县砀城镇
砀山县薛楼板材加工园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