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辽源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76人公告
吉林辽源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76人公告已发布,本次共招录76人,报名时间为9月22日8:30至9月24日11:30,笔试时间为10月10日9:00至10:30,笔试科目为通用知识。复习资料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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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进入:报名入口(9月22日8:30至9月24日11:30)
辽源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按照《全省市州留置看护队伍组建工作方案》和《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结合工作实际,经请示上级部门同意,辽源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76名,承担市纪委监委留置看护任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员性质
警务辅助人员是指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工作人员,以下简称“辅警”。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计划招聘留置看护辅警64名【男性50名(退役军人40名、大学生10名)、女性14名(大学生14名)】,交警辅警12名(退役军人及大学生共计12名),详见附件1《辽源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四、工资待遇
招聘辅警每人月工资为2600 元(含个人缴纳保险费用),缴纳养老、失业、基本医疗、生育和工伤保险。
五、管理方式
此次招聘的留置看护辅警,由市公安局具体负责人事、劳资管理,日常主要按市纪委监委指派专项任务执行留置看护任务。交警辅警,按《2021年辽源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一)内容要求由辽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管理。
六、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自愿从事辅警工作,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能保守工作秘密,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
(三)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
1.具有中国共产党党员身份;
2.在校期间、在役期间有立功受奖表现;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四)具有辽源市区常住户口(居住地为辽源市区的东丰、东辽籍复转军人也可报名,但本人要考虑公安工作的特殊性和工作时间的不固定性,居住在市区更方便工作,请考生自行把握),常住户口以此公告发布之日为截至日期;
(五)复转军人考生年龄要求在18周岁至40周岁 (1981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男性考生年龄要求在30周岁至40周岁(1981年1月1日至1991年12月31日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女性考生年龄要求在25周岁至40周岁(1981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出生)。
(六)容貌端正,男性身高170厘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及以上;
(七)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平方米)在17.3至27.3之间,女性在17.1至25.7之间;
(八)外观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银屑病、血管瘤、白癜风、癍痔等),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斜颈等),无纹身等;
(九)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能够保守工作秘密,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十)身体、心理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并通过辅警招聘的体检;
(十一)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二)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三)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四)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五)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六)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七)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八)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九)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十)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十一)辽源市公安局现任辅警;
(十二)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八、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聘用以及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九、报名及资格条件审核
辽源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资格审查、下载打印报名表和《笔试准考证》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及资格条件审核由市公安局组织实施。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2日8:30至2021年9月24日11:30。
2.请考生登陆辽源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网址: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2021/jl/09ly/以下简称报名网站),选择相应报考岗位进行报名。考生网上填写完整信息后,上传近6个月内jpg格式的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不大于100k)。报考第1、2、3、6岗位的,须拍照上传退役军人退伍证、二代有效身份证。报考第4、5、6岗位的须拍照上传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信网上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网上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考生错报、漏报、瞒报姓名、年龄、身份证号、户口信息、报考岗位、回避等个人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4.报名资格审查及审查结果查询
(1)报名资格审查及审查结果查询时间为2021年9月22日8:30至2021年9月24日 15:00 。
(2)辽源市公安局负责对考生填报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3)应聘人员须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考生对资格审查结果存在异议的,可通过考生报名咨询电话提起申诉。到审查和申诉截止时间,不能完成审查或申诉的,或审查、申诉仍不合格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受理。
(4)申诉结果查询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16:00。
(5)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登陆报名网站打印报名表,即为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二)开考比例
本次各招聘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三)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1.《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为2021年10月8日8:30至2021年10月9日15:00。
2.考生登陆报名网站,在通知要求的时间内用A4纸自行下载打印。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二代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的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结果及聘用资格。
3.请考生实时关注报名网站及市公安局网站,并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否则责任自负。受疫情影响,本次招聘不接待现场咨询。
十、考试与资格条件复审
此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体能测试和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
(一)体能测试
报考辅警人员先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由市公安局组织实施。参加体能测试需携带《辽源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单》(附件2)、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体能测试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体能测试不计入考试成绩,体能测试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
1.体能测试时间:2021年9月28日8:30。
2.体能测试地点:辽源市体育运动场(龙山区矿安胡同6号,辽源市体育馆旁)。
3.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测试项目:1.10米×4往返跑;2.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3.立定跳远。
测试标准:
男子:10米×4往返跑,标准为≤13.4秒;1000米跑,标准为≤5分;立定跳远,标准为≥2.0米。
女子:10米×4往返跑,标准为≤14.4秒;女子800米跑,标准为≤4分55秒;立定跳远,标准为≥1.6米。
(二)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21年10月10日9:00至10:30,考试地址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通用知识,卷面分值为100分,本次笔试不设及格分数线。考试范围参见《辽源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通用知识科目考试大纲》(附件3)
3.笔试试卷采用客观题形式,采用机读标准化答题卡,考生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读卡机阅卷。由于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三)资格条件复审
1.资格条件复审在笔试成绩公布后进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多人并列进入1:3比例的一并参加复审。
2.资格条件复审时间:10月14日8:30—16:30进行(不另行通知),由辽源市公安局组织复审。复审地点在辽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地址:辽源市辽河大路3295号)。
3.复审时,考生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具体为:报考1、2、3、6岗位的退役军人考生须携带本人报考时打印的报名表、1张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二代有效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如退伍证丢失,需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退役军人证明);报考第4、5、6岗位的大学生考生须携带本人报考时打印的报名表、1张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二代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对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笔试初始成绩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加分计入折算前笔试成绩。本人携带退伍证件、毕业证或《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立功受奖相关证件进行申请审验。逾期未申请审验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加分政策。辽源市公安局会同辽源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辽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对享受优惠政策考生进行联合审验,对于审验合格的考生在辽源市公安局网站公示。
5.资格条件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条件复审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资格复审,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递补。
(四)面试
1.资格条件复审通过的考生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现场发放面试准考证。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要求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五)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1.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折算,满分为100分。
2.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本次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不设及格分数线。
(六)成绩查询
考试成绩在报名网站和辽源市公安局网站(http://gaj.liaoyuan.gov.cn/)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查询,否则后果自负。
十一、防疫防控相关要求
(一)自体能测试之日起考生不得离开辽源,否则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请考生下载打印并详细阅读《辽源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附件4),本人签字自愿严格遵守各项承诺和要求,报名时拍照上传,且于笔试和面试当天上交方可参加考试。
(三)请考生下载打印《辽源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附件5),如实记录笔试和面试前14天内行程和体温,并于笔试当天本人签字上交方可参加考试,在面试当天出具3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考生要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近期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要加强途中防护。
(五)考试当天,考生应服从并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和考试现场组织工作。
十二、体检与政审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二)体检参照现行的《人民警察体检标准》,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三)体检合格的,由辽源市公安局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方面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考生在体检、政审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政审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三、公示
(一)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辽源市公安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二)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行决定是否聘用。
十四、聘用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辽源市公安局对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进行岗前培训,岗位培训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二)所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公安机关辅警管理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每年度考核合格者重新签订下一年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由聘用单位建立并统一管理。
(三)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或调剂。
十五、岗位调剂及递补
在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各个招聘环节以及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前,由于本人提出辞职等各种原因导致岗位空缺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同一岗位无递补人员时,1、2、3、4、6岗位在1、2、3、4、6岗位全部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调剂。5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十六、纪律要求
1.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资格的,均取消聘用资格。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2.本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本次招聘解释权归辽源市公安局所有。
十七、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一)信息发布
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liaoyuan.gov.cn)
辽源市公安局官方网站
(http://gaj.liaoyuan.gov.cn)
(二)咨询电话
1.招聘咨询电话:0437-3282116 (辽源市公安局);
2.网络技术服务电话:400-838-9296;
3.监督举报电话:0437-3282116 (辽源市公安局)。
附件1、《辽源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附件3、《辽源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通用知识科目考试大纲》
附件4、《辽源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附件5、《辽源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
辽源市公安局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