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下半年浙江丽水学院人才招聘6人公告

来源: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09-22 09:54:14

2021年下半年丽水学院人才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丽水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6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

丽水学院是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序号

招聘岗位

岗位类别

招聘人数

专业要求

学历、学位要求

备注

1

专任教师

专业技术

2

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理论及相关专业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2

专任教师

专业技术

1

课程与教学论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3

专任教师

专业技术

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本硕均毕业于双一流大学计算机类专业的优先

4

专任教师

专业技术

1

口腔医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第一学历为口腔医学专业

5

专任教师

专业技术

1

影像医学、放射医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学历、学位和备注要求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二)年龄要求:博士年龄一般在40周岁及以下(1980年9月18日以后出生);硕士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18日以后出生)。

(三)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职能)的身体条件。

(四)丽水市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同意报考证明书。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shui.gov.cn);

丽水学院网站(http://www.lsu.edu.cn)。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0月30日。

2.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邮件主题:报名岗位+姓名+学位+专业。

应聘人员填写《丽水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连同个人简历及相关报考材料(需要PDF或JPG格式)、电子版的近期免冠一寸照片至报名电子邮箱:lsxyrsc@126.com。

2021年应届毕业生报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历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招聘单位收阅报名材料后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入围考试人员。应聘人员在考试前交验以上报名材料原件,否则不予参加考试。

(三)考试

采取专业能力测试+专业面试的方式,专业能力测试根据岗位需求采取上机、技能展示等方式,重点考察应试者的专业水平和技能。专业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主要对应试者的政治素质、个性特征、岗位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核。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不足招聘岗位数3倍的,由丽水学院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是否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有关情况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考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由丽水学院商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是否按成绩从考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招聘岗位身份为报备员额,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

拟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设置最低服务期限,服务年限博士为8年,硕士为5年。

本次招聘工作由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丽水学院共同组织实施。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招聘单位网站或相关公告栏中发布,请报考人员自行留意。

五、特别提醒

在新冠肺炎防疫防控时期,请报考人员做好个人防疫防护工作,来校现场确认前少流动、少聚集,来校途中做好防护措施,确保个人身体健康。(具体防疫及入校要求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丽水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人事处 朱老师、吴老师

联系电话:0578-2276051、2276220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学院

2021年9月18日

附件1.丽水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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